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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投票不能開車 這種女權!
2012/01/24 00:54:31瀏覽780|回應0|推薦13

穆斯林女性移民外國,仍穿罩袍、戴面紗,被視為女權不彰,無法融入社會,且有礙防恐,法國決定禁止。卻遭到抗議,要求選擇的權利。(路透)

沙烏地阿拉伯女權有所突破!國王阿布杜拉宣佈,將開放女性投票、參選地方選舉的權利,預計2015年開始施行。

沙國女性自由權仍處處受限,女子出門要穿長袍、戴面紗,除臉頰外,不得裸露身體任何部位,不得化粧。若未獲得男性家屬允許,不能出遊、工作、接受手術,也不能開車。

沙國女權主義者哈瓦達說:「何不明天就給我們這些權利?環顧世界,讓我們覺得很羞恥,我們竟然還在苦思如何獲得這些基本權利。」女權人士卡塔尼說:「我們只要求被當平等公民看待,脫離男性監管。」

回顧各國女性投票權歷史,美國也很晚,1920818,國會通過憲法修正案,指出不能因性別而否決或剝奪屬於公民的投票行為,美國女性才開始擁有投票權。但比起沙國,還是早了95年。

沙烏地阿拉伯近年改善教育和職業訓練,讓女性地位提高不少,但社會地位仍無法等同男性。尤其宗教警察嚴格執行伊斯蘭教律法,在大街小巷巡查,女性只要違反規定,輕則申斥,重則拘留、判刑、鞭打。

女性享有投票權,卻不能未經允許開車、旅遊,是非常奇怪的事。沙國沒有夠強大的社會或政治勢力能改變女權,一切取決於國王。但國王會更進一步突破伊斯蘭教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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