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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倫理僅及於老闆?
2013/12/21 00:20:57瀏覽1232|回應0|推薦13

黑心大廠賣假油、假米、偷排毒水事件連環爆,前副總統蕭萬長表示,關鍵在企業只看短期利益,應該推廣企業倫理。問題是,企業倫理僅及於老闆,還是全體員工?

道德人、經濟人的差別在利己與利他,市場經濟是利己主義的,要不要講道德?亞當斯密認為「如果經濟成果不能分流到大眾,將不得人心,而且有風險,注定要威脅社會穩定。」純粹利己的短期眼光,結果是損人損己。

維京集團創辦人布蘭森曾指出,企業把責任擺中間,說不定更賺。這是指永續經營。但無論短期或永續,企業主貪婪到什麼程度可以接受?

佔領華爾街運動就是認為:「你夠了!貪婪過度了!」但群眾撤離華爾街後,改變什麼了嗎?

倫敦市長強生上月說:「我認為經濟平等是不可能的。事實上,不平等能激發嫉妒精神,就像貪婪,是刺激經濟活動的寶貴動力。」這段話既給了企業一針安慰劑,也鼓勵了個人。但強生沒有告訴大家,個人貪婪到什麼程度可以接受?

假油事件時,「獎勵員工爆料」曾被考慮為遏阻黑心企業的手段,但有亂爆料導致傷害企業的風險而放棄。但會這麼考慮,表示企業主不可能隻手遮天,單獨行動;企業的黑心不會只在老闆體內,道德的血液應該流在每個員工身上。

談道德也許太理想化,「純粹利他」也不可能。但企業利己損人,把假油、毒水「分流」到大眾,就是不講法律、漠視法律。

講企業倫理,是要在法律框架內建構「互惠利他」的經濟學,企業及其中個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要顧及社會利益,才能獲得報償和激勵,永續經營。而這不是企業主一個人所能撐起的。(轉載自聯合報,已徵得作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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