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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7 00:40:57瀏覽2750|回應2|推薦21 | |
引用文章全家麵包 期限標示偷一天 唉!鑽漏洞又硬ㄠ!真不敢恭維,也極不可取! 包裝食品的標示有效期限標為「98032500.H」,看起來是到3月25日,其實只到3月25日0時(即24日24時)止! 這種標示方法,就是「欺騙」,因為民眾「一定」搞不懂的! 其實全家麵包的標示問題還不僅止於此! 有一天,看到全家新出品的「超料理麵包」,覺得很不錯,就拿起來看了一下。 嗯~~熱量不算高,重量的標示是70公克以上~~ 但是,等等~~ 我的「手」卻告訴我:這個麵包的重量好像不止70公克哩! 後來,果然,「超過」70公克,拿坡里肉醬麵包有100.9公克耶! 冒喜啊!100.9 ÷ 70 =1.44,意思就是說:買到了1.44倍的麵包! 重量標示:70公克以上,結果足足多了四成多耶! 但是~~~等等~~~ 營養師的敏銳度閃過腦海~~~ 包裝上標示:每70公克的 不對喔!! 一般人若是吃了這樣的麵包,只是「發胖的機率」稍稍增加! 但若是一位「糖尿病」患者,因為信任包裝上的標示,以為自己只吃了「213大卡的熱量和36公克的碳水化合物」,但實際上卻是吃了「306大卡的熱量和51.8公克的碳水化合物」! 這樣,若是血糖變高、控制變差了!這位病患若是吃出意外,要找誰申訴啊?! 這種表面上讓消費者佔便宜的標示方式,實在很不可取! 雖然是讓消費者「佔便宜」,但是,「誤差值」也實在太大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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