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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和簡體字的爭論
2009/06/10 14:56:30瀏覽341|回應0|推薦1
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提出恢復繁體字的建議引起各方爭議,令人不禁再次思考中國漢字究竟應該從簡還是從繁?曾到日本留學工作的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他提交了一份議案,建議全國用十年時間,分批除簡體漢字,恢復使用繁體字,也就是台灣一直在使用的「繁體字」。

對於到底應該使用繁體字好呢,還是簡體字好呢?網絡上各種論壇、電視節目、報紙,甚至大家茶餘飯後,都在熱烈討論,分成「擁繁體字派」和「擁簡體字派」兩大陣營,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擁簡體字派」的幾項論點包括:
從文字發展來看,作為記錄語言的工具,由繁到簡是文字發展的規律,講究的是簡便性和明確性。目前簡化字並沒有簡化到幾個文字不能分辨的程度,而是合乎相關要求的。所謂「繁體字承載傳統文化,簡化字破壞了文化傳承」的觀點過於誇張了,「如果越老的越好,為什麼不用甲骨文?」

但是,「擁繁體字派」的幾項論點則是:
簡化字對於提高全體國民素質起到推動作用,但現在來看,它在現代人們閱讀古代典籍與華人世界交流方面都有不利影響。繁體字至少有幾方面的好處值得肯定:一是可以讓古代人與現代人、古代文化與現代文化相互溝通,二是可以讓書法藝術更加完美,三是可以更加方便地與海外華語圈交流。

其實,對於繁體字的保留與應用,中國大陸的法律已經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1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跡;(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儘管目前大陸規定簡化字為通用文字,但對繁體字仍然有所保留,並未完全廢除。簡體字書寫起來比繁體字方便快捷,但失去漢字應有的形意、美態,令中華文化傳承出現斷層,且一字多義也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因此,為了讓大陸民眾能重新了解傳統文字之優內涵,中共當局應重新思考繁體字對於文化保存之意義,逐步拾回豐富的實在文化內涵。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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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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