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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18屆4中全會後對大陸乃至兩岸關係之影響
2014/11/26 14:26:13瀏覽24|回應0|推薦0
    備受世人矚目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個月底剛在北京落幕,該會議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總目標是建設中國大陸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與以社會主義為主的法治國家。十八屆四中全會全稱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而四中全會一般召開時間為每屆五年任期的第三年,也就是任期中間,因此開會重心往往聚焦於黨建與思想方面的內容。


    此次會議對中國大陸內部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法治觀念的確立與推進,尤其是對於憲法與司法的重視。在會議中所通過的文件指出,未來官員在就職前要向憲法宣誓,對於錯誤施政所造成的損失也將負法律責任,與以往單純地直接報到並承擔行政責任相當不同。對於法律條文與司法人員的要求也相對提高,以更加保障民眾權益。法治教育將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環境保護將有更嚴格的法律標準,也提到人民參與及監督司法的具體方向。中共之所以在這次會議中提出「依法治國」的指導方向,可視為是對過去兩年來中共中央積極打擊貪污腐敗的延伸與制度性宣示,希望透過司法制度的確認與強化,以杜絕貪腐的發生,穩固中共執政的合法性基礎。至於習近平本人對於建立法治體系的理念,早在他於2005年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時即表露無遺。習近平曾主導多項研究計畫,也提出「法治浙江」的重要政策。



  然而,這樣的中心思想卻產生一個邏輯上的矛盾,就是西方文化的法治精神充分展現了對於政權及國家領導者的約束,也正是如此司法體系才能成為民眾最後的依靠。但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國大陸的黨國體制就產生根本上的衝突,當中國共產黨凌駕於一切體系之上時,要如何規範黨國治理以及共產黨與司法體系之間的關係,便是一個難題。簡單來說,就是「共產黨治國」還是「司法治國」?「共產黨大」還是「司法體制大」?中共的回答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堅持有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也就是在共產黨優先的原則下建立法治體系,問題似乎又回到了原點,中共的黨國體制好像並不會因為設立這樣的思想方向而有所改變。反倒是透過這樣的宣示,我們看到了法治體系作為強化中國共產黨統治的一項可行工具。儘管這樣的發展對民眾而言並非全然負面,如果能藉由這個機會完善法律體系,建立對官員的約束機制以嚇阻違法行為,推進法治教育讓民眾能具備基礎法律常識,以及設置陪審員讓民眾參與司法過程,對中國大陸而言絕對是一大進步,也更能促使社會進步。只是當這一切仍需在黨的領導下實現時,不免為將來的發展蒙上一層陰影。如果習近平一個人便能主導中國大陸的法治進展,很諷刺地,這又何嘗不是「人治」力量的另一種展現。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後中國大陸的發展,恐怕仍是得依著習近平的思考方向前行,但我們仍希望中國大陸能真切地實踐「依法治國」的理念。


  再者,就兩岸關係而言,該會議的公報中僅簡短地提及「要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並依法保護港澳同胞、臺灣同胞權益」。這樣的說法維持中國大陸過去一貫的基調,中共在兩岸問題上並沒有任何根本性的改變。換句話說,這次的會議與決定仍是以處理大陸內部事務為主要訴求,甚至是對於官僚體制的警惕與要求。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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