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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不法集團脅迫未成年人賣血的問題
2014/10/06 14:49:00瀏覽34|回應0|推薦0

  最近甘肅省蘭州警方通報一起強迫未成年人到血站賣血的違法案件,儘管警方已逮捕收押幾位不法分子,但仍引起許多民眾人心惶惶,不禁要問中共衛生與食藥監局單位,在監管機制究竟出了什麼樣的問題,竟然會出現如此大漏洞,不僅讓不肖官員與不法集團有機可乘,同時無形中也助長一些無知青少年,萌生錯誤的價值觀。

  根據829日中新網轉載「華西都市報」的一篇題為:「甘肅未成年人賣血事件中的罪與罰」的評論文章指出,在警方通報這起強迫未成年人賣血案之前,蘭州地方早已有「擄孩子賣血」的傳言。奇怪的是,一些孩子在被擄走賣血後,還會主動再去血站賣血,賺取零用錢,然後拿著血錢去網吧玩遊戲,而這些孩子竟然連小學生也赫然在列;不只如此,他們還彼此相邀同學,主動到血站賣血,但監管單位究竟是「甘肅衛生廳」?還是「武威衛生局」?只見兩個單位互推皮球,雙方口徑一致,都說不歸他們管。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按照中共「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規定,採漿區域內具有當地戶籍的18歲至55歲健康公民,才可以申請登記為供血漿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單採血漿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而單採血漿站應遵照中共當局所頒布的藥典規定,血液製品原料血漿規程對申請供血漿者進行健康狀況徵詢、健康檢查和血樣化驗,並履行告知義務。此外,每次採集供血漿者的血漿量不得超過580毫升,嚴禁超量採集血漿;兩次供血漿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4天。因此,單採血漿站不僅在每次採集血漿前,必須要將供血漿者所持有的身分證或其他有效身分證明、「供血漿證」與電腦檔案管理內容進行核實,確認無誤方可按照規定程序採集血漿,同時也絕對要遵守禁止頻繁採集血漿的規定。

  但是根據警方通報指稱,甘肅破獲的這起團夥組織,是以辱罵、恐嚇、威脅、哄騙等手段脅迫多名未成年人參與賣血。至於涉案的該公司黃姓副站長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收押。

  新華網也指出,從201311月至20145月間,隸屬於中國生物技術公司蘭州分公司的武威武南蘭生單採血漿公司單採血漿站的黃姓副站長,為完成公司下達的採集血漿任務,以介紹初次供漿者50元獎金為誘惑,授意張姓等六位嫌犯,不擇手段尋找供漿者。

  在利益驅動下,張姓等犯罪嫌疑人遂採取暴力毆打、言語威脅和誘騙等方式,將10位受害人帶到公司,在黃副站長的操作下,冒用他人身分證件通過審核後,被強行採集血漿達48人次,非法獲利1700元。

  除了血漿站黃姓副站長違規之舉,應受到嚴懲外,我們也不禁要問,在10名受害人之中,竟有7人是167歲的未成年人,而且又是學生,這些未成年人究竟是如何登記成為合法的供血漿者?此案又為何在半年多時間內未被發現?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犯罪集團為達目的,所採取的手段就是瞞天過海和魚目混珠,由專人負責收集一些與被害人容貌相似、年齡相仿的成年人身分證。然後黃副站長利用職務之便,對身分資訊鑒別、資格審核和體檢過程給予放水,就在不肖官員和犯罪集團以為天衣無縫的掛鉤下,賺取暴利,但也使得一些缺錢花用的孩子,誤以為賣血是最快的賺錢方式,不但混淆其人生價值觀,而且由於發育尚未健全,對身體健康也會產生嚴重影響,更會助長社會功利主義的蔓延。

    一些孩子「為了區區十幾、二十元去賣血漿,或許不足為怪,但在一漿難求的逐利衝動下,血站那麼多工作人員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蒙混的現象,也是可想而知的。』,在民眾眼裡早已經是公開的秘密,監管部門顯然不是一句『不歸我們管』就能撇清責任的。」即使賣血是出於自願,但沒有遵照法律規定,以致管理上出現的混亂和監督上的缺失,卻是不爭的事實,相關部門實在是難辭其咎。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為人民辦事,解決問題,並謀取更多的福祉,而不是高高在上、頤指氣使的官僚。期望中共當局應正視不肖官員勾結不法集團脅迫未成年賣血的案件,絕對不容官官相護,必須要拿出鐵腕,嚴懲不法之徒,要求官員廉潔自律,依法行政,並透過定時查察、隨時臨檢與鼓勵民眾踴躍舉報等方式,防杜弊端外,更應加強人民的教育宣傳與法紀觀念灌輸,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杜絕未成年賣血案件,重建社會良善風氣,建立青少年正確的價值觀。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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