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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性別議題的看法
2013/01/17 17:31:21瀏覽1136|回應0|推薦6

近幾年來,台灣的同志運動熱絡發展,甚至公開上街遊行,在此也分享我對性別議題的看法。

至今年,全球已有十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而西歐與北歐就佔了八個(荷蘭、比利時、西班牙、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與丹麥)。而荷蘭是全球最早實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點大家應不覺得意外。因為荷蘭對「男女情欲」的處理頗有進展。在2000年10月,率先成為全球最早通過妓院合法化的國家,有效的打擊販賣婦女、逼良為娼等犯罪行為。同時,荷蘭對經營良好的妓院還頒發優良妓院證書作為鼓勵。優良妓院的評判標準包括安全、衛生和誠信度等,並主張妓女應有標準的工作合同,使得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成觀光景點。

在此讓我天馬行空一下:如果那位「性格鮮明」的梵谷至今依然活著;那麼,他最不想離開的國家,反而是懂得尊重多元價值的荷蘭!

因此,當一個社會用開放的心態處理「異性戀」,就能用開放的心態處理「同性戀」,不易進行負面的聯想。與西歐各國比較起來,台灣用什麼態度處理男女之間的問題? 2010年有份對45所公私立大學的結果,發現有六成實施晚點名,四成實施門禁; 而徵信社的迅速崛起,道出婚後男女偏好透過監控模式強求另一伴的忠貞…這就是我要提的重點: 當我們對異性間情欲的袒誠與胸襟,尚未達上述西歐、北歐國家的程度;那麼,簽署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條文後,我們處理同性情欲問題的成熟度,就能順利躍昇至全球第十二國? 同志婚姻盛行後,不也要同步面對「移情別戀」的問題?

先用陽光的心態面對異性情欲,同志世界的陰影方能減少一點。現今社會某些問題,的確是傳統思維衍生的;只是,外表上的男扮女裝、男變女身的爭議頗大,支持同志運動者無意間抵毀它人尊守的價值觀。台灣社會爭取法律上的保障權利之前,台灣同志還要克服多數民眾的態度。

如果,從內在出發突破傳統制約,或許能營造不同的觀感。

當年輕女孩跳脫順從之傳統女性特質,果斷的在第一時間拒絕熟人的進一步騷擾,減少性騷擾與未婚懷孕;當單親爸爸們跳脫「一切責任由我承擔」的傳統男性特質,了解僅憑一己之力,無法兼顧賺錢與照顧小孩,主動向社會福利單位訴苦,尋求相關資源,即時讓孩子得到心靈慰藉…這些做法,不也能營造完善和諧生活?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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