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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8 03:11:25瀏覽2454|回應1|推薦10 | |
最近,台北日新威秀影城員工向媒體投訴,公司要求員工推銷爆米花、飲料及限量商品,甚至訂下每日業績標準。近期因銷售量不如預期,主管竟威脅員工,若未達業績標準,不足差額要自行負擔。而若推銷不力要負擔差額,就連基本工資都領不到,公司等於違反《勞基法》。 針對這項投訴,威秀影城公關經理李光爵表示,單位主管用較刺激的言語,是鼓勵員工的話術,不會真的要求員工掏腰包;員工若業績不佳,主管會私下溝通、激勵員工,未達業績,也不會有任何處分。 這些年來,台灣越來越重視所謂的「民意」,像台北市政府就會設置1999服務專線來處理疑難雜症。但是以這種投訴、這個案例來說,到底有沒有道理?以影城的立場來說,這是一個營利的公司,營利的公司除了一定要有營收是必要的以外,公司內部高層也會針對營運的績效開會做檢討。一個員工如果在公司沒有產值,業績不佳,在一般公司來說,沒有叫他走路就已經很好了。像影城這種需要工讀生在面對民眾的工作,強調第一線同仁的業績其實是很自然而然的做法;如果成績不佳,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換上「即戰力」也無可厚非。至於影城的做法,若真的違反勞基法,那政府當然也有權力開罰。 只是,對於媒體來說,除了報導員工賣不出去爆米花以外,也常會順勢探討是不是「因為爆米花太貴了」,導致於業績不佳、民眾買不下手,甚至歸結出「影城賺取暴利」這樣的結論。說真的,爆米花該訂價多少?影城是不是獲取暴利?這真的可受民眾公評,顧客自行決定要買或不買。但現在的媒體採用的手法,則是可能告訴民眾,如果自己DIY爆米花,大約成本多少,而影城的爆米花賣了多少錢的「暴利」,似乎是有引導民眾認為「這樣賣是不對的」。 問題是,影城那樣賣真的是暴利嗎?貴不貴需要由媒體這樣來比較報導嗎?如果今天說爆米花貴,那蘋果的手機呢?電腦呢?那些名牌包包呢?有可能只不過是一個Logo的差異,就算款式、質材都一樣,價格就差了十萬八千里。喜歡那些品牌的民眾可能會說:「是一種價值感」。那麼影城的爆米花到底是貴或便宜,那種價值感,不也是由每個人自由心證嗎?就像有人覺得蘋果的電腦很貴,買不下手,有人仍然愛不釋手一樣。嫌貴,那就不要買。商人該訂多少價格,也會依照市場的反應來決定,真的貴到完全沒人買,該調價的時候,商人也會知道要調整。 這跟買房子其實有類似的地方;現在房子大家覺得出價太貴,卻仍然有人出得起錢,願意下手,就是因為賣方認為他們出的價錢,在市場上是合理,有人買得起的。但是如果房子被大多數的人認為付出代價太高而不願意買,或是某些外來因素,例如金融風暴出現,那麼原來居高不下的價格,就很有可能要面臨修正。一切都可以由市場機制來決定。 當然,買房子與爆米花所要付出的代價差距太大,擁有過多房子的人,可能會造成社會上的貧富差距與不公平的狀況太明顯,有沒有買影城的爆米花卻不會。對於現在很愛描述「商人獲取暴利」的媒體來說,也許在做這類報導前,得分清楚兩者的差異性,否則,我們的世界,乾脆回到以物易物的時代,看誰願打願挨,因為現在大家喜歡講便宜、低價、反暴利。問題是,真的不是每個行業賣的東西,都「反」得有道理。反下去,只是很容易造成民心一而再、再而三的混亂、仇富、反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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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