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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是一種民主侵犯代議士的權利,走的是民主的倒退路。
2010/05/10 15:08:35瀏覽675|回應1|推薦0

我們三民主義所講的是,代議士制度,由眾人選出代議士後,由代議士集合眾人之意後,在議會中提出眾人之意,以共同來制定規範,讓眾人來尊守。但曾幾何時又退回了公投?公投之成立後,是否又意味著,以後凡事都用公投來決定呢?

如果公投之途已被確立後,則代議士又無存在之必要了,否則就有疊床架屋之意,因為眾人之事由眾人來自我決定,則無需要這些「民意代表」,近來這些民意代表已淪為了代言人,只要是犯了法,就找這些民意代表,來選民服務一下,就可以干涉法律執行。所以小小的犯罪就可以立即開釋。這些民意代表又做出了什麼好事情來呢?

依我之見,公投只不過是因為少數服從多數之下,那些少數,為了想翻盤,所以找出這種方法來補強。於是產生了公投之法。而從政治來看,這不過是手段之一,但總不能一直在辦公投吧?如果此法成立之後,則不僅讓人想到(至少是我如此想),那這些代議士(民意代表)還需要存在嗎?

公投最早不就是為了要進入聯合國而搞出來的一個四不像的東西嗎?陳水扁因為失勢所以搞出公投的方法來亡羊補牢,想藉由公投來翻盤,結果又是不成功,民進黨又一直以公投來當做最後的一道防線,所有不能通過的法案都想藉由此法來翻盤。但此方法可不是一個好方法。這會將代議士制度給瓦解。

請不要用公投了,因為公投會造成社會成本無形增加許多了。以後動不動就公投,那大家投票可就累死了。請回歸到代議士制度吧。

並且好好討論一下,代議士是不是任誰都可以來當?還是要有高學歷的人來當,不然又是搞出一大堆目不識幾個大字的白丁出來。一點法學基本知識都沒有的人去當立法委員?這會有好的法律嗎?這不是笑掉大牙?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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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5031&aid=4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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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
公民投票是民主的表現 走的是民主的大路
2010/05/17 11:24

所謂民主 就是人民當家作主 選擇行政主持人與代議士 只是達成民主政治的手段而已 並不是把人民擁有的政權及治權交給政治人物 政治人物只是代為操作而已 當有重大決策 人民還是可以親自操盤拍板 具體體現這種權力運用的機制 就是公民投票

代議士沒有權力 他們的權力是人民委託代為操作的 所以沒有被人民侵犯的問題 (你文中用的是權利(right) 而我談的是權力(power) 我覺得你本意是指權力 如果我猜錯 請指正)

這就好像病人給醫師治病 醫師對病人處置的權力 是病人委託給醫師的 許多細節醫師不必事事請示病人 (不然找醫師幹什麼?) 但是重大決策 還是要病人自己拍板定案一樣

如果每件大小多如牛毛的事都要人民自己決定 的確代議士就不需要 所以 不必每件事都要公民投票 只要決定重大決策就可以了 其他小事 還是可以委託代議士與行政主持人

ps:

1. 你可以區分權力與權利的差別嗎? 如果你分不出來 那表示你高中公民課沒通過 不管你考幾分 (其實這是國中就應該教的東西 但是國中老師也不一定知道 如果他或她不思考)

2. 我很難裡解"民主"會去侵犯誰的什麼 我猜你的本意是指人民利用公投侵犯代議士的權力 或是有心人利用人民透過公投侵犯代議士的權力 是這樣嗎? 還是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