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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0 11:21:18瀏覽939|回應0|推薦2 | |
有人逝世了,要去辦理手機停話,手續上要死亡証明及拋棄証明,我有點不太明白為什麼? 死亡証明是可以理解,因為是代辦,而要提出佐証的資料,那是因為死亡証明是一個最好的証明。但是要提供拋棄証明,我實在不明白。 所謂的拋棄証明,是指要將遺產全部拋棄,不論是有錢沒錢都要全部拋棄,通常辦理拋棄繼承,是指在於負債大於遺產所得時,才要辦理拋棄呀,但是沒有道理要為了辦理一支手機而將所有的遺產都拋棄呀。 有時候,為了要辦理一件事,而因為主辦單位的沒有知識而亂要証明,這種沒有知識的表現,真的為之氣結。 要辦理的目的是什麼,要辦理的手段、要辦理所需証明是什麼,在設計之時都需要通盤暸解,不然真的會氣死。 這次NCC的辦理值得鼓勵,希望能好好的提昇NCC的功能,不要再淪為政黨的另一個工具,以前曾有過的白痂做法,希望停止,改過向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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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