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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12:44:43瀏覽878|回應3|推薦6 | |
砂石的問題好像是有十分龐大的利益在其中,如果真的是如此的話,何不由中央統籌來辦理呢?這樣子利潤歸中央,那我們人民可以少繳一點稅金嗎? 如果中央沒有錢的話,那就多賣一點砂石,不急著用錢的話,那就少賣一點。這樣子有如銀行一般,不是可以調節一下入出。反正土石流那麼多,將這些砂石賣出去。由中央來收錢,然後受惠於人民,這可否考慮一下。 不然每次都是砂石的利益而造成了貪污,又每每到了選舉時就是一大堆人貪污。這些人都已是貪成性了,不貪就過不了生活了。而政府對於貪污的處罰是不是改變了規則呢?對於貪污的人處罰已降低了?所以有這麼多的貪污事情發生。 亂世用重刑,貪污的人由總統級至一般的公務員了,如果任由這些貪污的人玩法及不尊重法律的話,那就重罰呀,法律中有沒有講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呢?如果有的話,這些公務人員是不是要以最重的法律來處罰呀? 如果人民無法來管理這些的公務人員,那就不是真民主了,只是假象的民主,或是假民之名,真專制之實。 我真的想提議,就像有的朋友在我的文章中反映的話,限制其任期,不行的民意代議士就罷免,開除他,而且還不可以領退職金。反而要他還出來薪水,因為他不配領薪水,如果問我這是為什麼的話,我可以說這是人民(致少是我)的意見。 砂石可以由石頭變黃金,那我們人民也要分享這些利益,讓利益歸人民,如何分配給人民呢?就由稅金少收一點就可以啦。萬民之幸啦。 如果可以少收稅的話,中華民國萬歲 萬萬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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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