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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的觀察結果,立委們應扣回未曠職的薪水
2009/11/03 17:21:04瀏覽418|回應0|推薦0
監督國會】立委憑空消失的64天?!

2009年 09月 24日

公督盟調查整理發現第七屆立法院從第一會期到第四會期,每一會期從報到開議從來沒有準時過。分別憑空消失18天(第1會期)、13天(第2會期)、19天(第3會期)、14天(第4會期),總計消失64天,請問立委,這幾天該開會時,立委你們在做什麼呢?

立法院第四會期依慣例於九月一日報到後,又延至十八日(五)開議,21日周一(21日)、四(24日)本應召開各委員會會議,結果也沒開會。立法院開議到正式開會,憑空消失的14天在做啥呢?

如果以立委個人每月薪資184,960元計算,每天平均每位立委薪資為6,000元,還不包含相關福利。那64天、113位立委(目前只剩111位,吳敦義接行政院院長、張碩文因賄選上喪失立委資格,目前進行補選),國庫將須支付四千二百六十二萬四千元(42,624,000)。這些錢將可以供應約121萬學童一頓營養午餐。

對於我們這樣質疑,立委一定會嚴正抗議,說這是立院潛規則,他們只不過是蕭規朝隨,還有立委要做的事可真多,還包含地方選民服務等等。對於這段憑空消失的日子,我們查詢立法院網站,也沒有看到相關訊息。如果立法院作為監督行政部門機構,為人民監督預算,那對於自身行為是否需要自我要求呢?

第七屆立院改制後席次大減,八個委員會分配立委,扣掉正副院長、黨團正副召集人、還有官司、升遷變公職,每個委員會剩不到13人,因此每個委員權力都非常之大,少數委員就可以決定法案生死,借用監察院院長王建煊一句話,立法委員除了生孩子之外,那件事不能做。最後,我們還是要呼籲,立委最重要職責就是監督預算、審查法案,而立委也是人民表率、民意領袖,應該善用專業與管理效能,無關緊要的事讓別人去做吧!

【想一想】 如果我是立法委員,我會花多少時間瞭解法案、預算與處理選民服務? 我能成為一個專業立委嗎?我希望我是政治人物、還是政客?  

以上是公民監督聯盟的一份報告,我真的看到會氣死,這些立委在幹什麼?沒有出席開會去幹什麼事呢?我們選出來的人他的用途不就是開會嗎?

開會開會,愈開愈不會的會嗎?為什麼不去開會,你們這些立委就是開會呀,如果沒有出席的話,就是視同曠職,曠職就應該處罰,當天的薪水不給你們了,民間的公司有的公司還規定,曠職一天就要扣三天的薪水,而且按照勞基法的規定,連續曠職三日就要開除,你們這些立委,不是應該有各地的服務處嗎?讓這些服務處的人去為民服務就好了,你們這些立委就安心的按照規定去開會呀,為什麼還要搞出一大堆的名堂的然後藉故不去開會,這不就沒盡責,沒盡責就沒有薪水,這應該是天公地道的對待吧,不為過。

我大聲呼籲有志之士,大家一齊說出,立委不上班就扣薪,如果無故不到職超過勞基法規定者,也要開除他。反正留著也沒用。開除呀。請假的話請按照勞基法的規定,事假一年14日,病假一年30日住院的話也有180日。也給他們年假啦。

但是反過來,如果沒有按照規則來的話,就處罰哦,如果沒有開罰的話就是立法院的人事處沒有盡責,那人事處就處罰呀。不然你告訴我,立委由誰來管?院長嗎?那就處罰院長,為什麼可以罰院長呢,因為按照層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呀,人民可以來罰這些不盡責的人吧?

不然就是總統啦,總統來處罰這些人。不過這不太可能啦,總統不管這些事情。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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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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