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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12:30:29瀏覽416|回應0|推薦0 | |
近日最大的社會案件,職棒傳出假球事件,本期商周的從經濟學來分析的話,會打假球的事情,一定是利大於弊,有利可圖,所以如同毒品進口事情一樣,重利大於重罪。為什麼不做? 當球員發現他的職業生涯已被鎖定後,固然有了固定收入,但是也如同領固定薪水的人一樣,鬥志消沉,只要按球團的安排,一定有收入。但一定有"識貨"的人要給他額外的紅利時,他發現只要是動一點手腳就可以有重利(相當數月的收入)可入袋,他為什麼不做?反而不做的人才是笨。 原因在於當初成立職棒時大家為了讓球員有安心的環境所以才設立了現在的制度,但是隨著職棒的興起,愈來愈多人參與之下,讓簽賭的組頭見有利可圖,所以也加入了戰局,也為了可以掌握不可預測的結果,他們願投入高資金,來誘引球員來個裏應外合,這樣的情況,球員認為只要不要太離譜的情況也都可以完全配合。反正輸贏凡是兵家常事,今天輸了,改天再贏回來。 說周美青見証了整個打假球的事情,坦白說不是涉案的人還真的看不出來啦,別騙了啦,誰能這麼利害呀。 球團改變一下規則嘛,球員用簽約制的嘛,打的好簽約金比較高,打的平平簽約金也就平平,打的不好,那就請他回家自已打。 也可以付違約金就了事呀,那有錢的球團就可以請到高手,組頭也就忙著下注,那有那麼閒再去付錢打假球呀。 請不要隨便將職棒結束掉,因為運動還是大家所喜歡的項目,不要因為這樣就結束掉。將球團及球員的合作方式改一下。是不是還可以繼續打下去呢? 野球雖然是很"野",但只要隨著它野的話,那大家會更支持它。不要結束掉棒球啦,不然每天只能看"立委不入流"這個肥皂劇。真無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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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