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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心事》學校與學生的關係
2011/01/28 00:09:45瀏覽3011|回應0|推薦34
 奉天承運,皇帝昭曰:「女子林豆豆,朕命妳速寫一篇以大學學測的作文題目為題的文章。」林豆豆:「遵旨……。」

唉呦!JC大老爺都已經如是說了,當然一定要寫囉!但就是給他胡言亂語一番囉!不考大學,寫起文來,會比較好寫一點,沒有過多的壓力。題目如下。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684號解釋,認定大學生如不滿學校的處分,有權可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台灣大學李校長反應,依據《大學法》的規定,學校在法律的範圍內有自治權,學生也有很多申訴管道;大法官做出這項解釋,可能造成學校和學生之間關係的緊張。學校是教學的地方,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應如何維持和諧,避免陷於緊張,而影響教學活動,是學校和學生雙方面都應關心的問題。」對大法官的這項解釋和李校長的反應,以你在學校的所見所聞,請以「學校與學生的關係」為題,寫一篇完整的文章。《100學年度學測作文題目》

看到這題目其實也不用太緊張,好好地敘述一下學校與學生的關係就好,用高中的經驗來寫也是可以,因為學校對學生的關係,不管是高中或是大學差異性不大,差別比較大的是老師對於學生的關係。





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應該可以算是非常緊密的。因為學校等於是學生的第二個家,學生一天有八個小時的時間會待在學校,甚至是更多。所以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應該皆以愛為出發點。

大法官釋憲,這項動作對於台灣民主似乎又更進一步,以前學生不可以訴訟,除非是退學或是被開除學籍,否則學生都無法訴諸法律,這對學生權利而言是一大突破,但是對於學生的權力的釋放,是好事還是壞事,還是要多加討論之。

台大校長李嗣涔先生對於這件事情,非常憂心,憂心學生和教師之間的關係會處於非常緊張的狀態,
他表示大學法第一條即指出,在法律範圍內大學有自治權,他也認為用自治權來經營學校會好一點。

前陣子因為校園霸凌事件,新聞炒得沸沸揚揚,台灣暢行人本教育,以零體罰當作是愛學生的表現,而在發生學生霸凌教師的事件之後,卻又無法提出任何相關配套措施,接下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又做出第684號解釋,說明大學如不滿學校處分,有權可以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無非是讓學校和學生的關係緊張到了一個極致。

大學生和國中生不同,有絕對的自主權,也有足夠的智慧可以判斷誰是誰非,其實大學校方也不用太過擔心,除非是人格偏差者,大學生最基本的禮義廉恥都還懂,即使有這樣的第684號解釋又如何?只要學校決定一些政策,可以多替學生著想,不要有以學校利益為優先之考量,而大學生呢?在自己遇到學習困難的時候,也要主動求知於教授,不要被當了之後,而又求情加分,對教授多點尊重,對學校規範多點遵守,不要無視乎這些基本法規的存在,學校也不會太刁難學生。

決定學校和學生的關係是好與壞的一個關鍵,就是教師。大學教授手裡有絕對的權力,可以掌握一個學生的生殺大權。大學教授最令人詬病的一件事情,很少會有跟學生長時間相處的機會,常常不知道學生學不好的緣由,不像國中老師可能要從早到晚陪吃陪睡陪讀書,對每個孩子的個性瞭若指掌,所以大學教授只要做到不要沒有理由的隨便當人,有些孩子真的是學習狀況不好,但是他還是很勤勞每一節課都到,很努力地上課寫筆記,結果還是被當,那種不平才會激發學生們想要告老師的關鍵。

總而言之,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是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的。如果學校可以讓學生學習得更多,不管是學識或是品行,如果學生可以替學校爭取一些光榮,讓學校以有這個學生為傲,那又何樂而不為呢?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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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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