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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希昶(1875-1951)〈霧社紀行吟(八首選四)〉詩之「只道成村當日事」
2011/08/21 13:28:42瀏覽941|回應0|推薦5

倪希昶1875-1951〈霧社紀行吟(八首選四)〉詩之「只道成村當日事」

半關事業半尋幽,破曉輕裝事遠遊。世味欲嘗須耐苦,苦中可有樂來不。眼界增新事不嫌,安危何用乞龜占。謹防意外多生變,刻刻關心自戒嚴。(其一) 

滔滔濁水繞山窩,翻浪聲中起雪波。如墨溪流如許遠,泉源似出自天河。草鞋踏遍草鞋墩,隨處鴻泥印爪痕。只道成村當日事,爽文雄銳氣猶存。(其二) 

猿峒坑前景色幽,港分南北此分流。有情水似難離別,幾度迴灣幾轉頭。東山筆架印山西,夾水淤泥一色齊。曳筏人夫俱露體,聲稱難渡此鳥溪。(其三) 

幽閒秀嶺號仙人,眞箇仙居不染塵。祇有猿聲來遠近,和他時鳥語頻頻。雲煙半鎖大尖山,山上巍巍露翠顏。遙認青松千萬樹,不知天上與人間。(其四)

一、「只道成村當日事,爽文雄銳氣猶存」:「成」,保全也;保全大墩無辜百姓的性命財產。

指林爽文事件之引爆,乃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彰化)知縣俞峻與北路營副將赫生額、游擊耿世文至大墩,嚴飭莊人禽捕,先焚數小村以怵之。大墩距大里杙僅七里,無辜婦孺,號泣於道。爽文因民之怨,二十七夜襲大墩。軍覆,文武俱沒。」(《臺灣通史‧林爽文列傳》)

「連橫曰:林爽文之役,南北俱應,俶擾三年,至調四省之兵,乃克平之。較之一貴,為尤烈矣。夫臺灣之變,非民自變也,蓋有激之而變也。一貴之起,始於王珍之淫刑,繼由周應龍之濫殺;從之者眾,而禍乃不可收拾。若夫爽文固一方之豪也,力田致富,結會自全。乃以莊民之怨,起而誅殘,渫血郊原,竄身荒谷,揣其心固有不忍人之心也。善乎鄭兼才之言曰:『林爽文之變,實激之使起』。則此後張丙之變、戴潮春之變,又孰非激之使起哉?而論者乃輒為臺人好亂,何其傎也!」(《臺灣通史‧林爽文列傳》)

二、連橫《臺灣通史‧林爽文列傳》謂:「大墩距大里杙僅七里」,據此,則林爽文起事之「大墩」,當非倪希昶詩中之「草鞋墩」;因為「大里杙」(臺中大里)距離「草鞋墩」(南投草屯),有一段路,固不僅七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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