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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7 00:28:01瀏覽6314|回應20|推薦167 | |
在台灣,我們很難得可以看到來自北歐的片子,特別是從挪威這個國家來的。剛巧我的妹夫是挪威人,近年來我也去過挪威兩趟,對這個環境幽美的國度很有好感;因此,當我看到竟然有一部挪威影片能夠入圍奧斯卡金像獎的「最佳外語片」(後來沒得獎),禁不住眼睛一亮,忙不迭地找來觀賞。 這部電影的片名,非常明顯地是在模仿西恩潘主演的美國電影「他不笨,他是我爸爸」(以下簡稱「他不笨」),這兩部電影其實並無相似之處,風格截然不同,後者說的是一個智障父親爭取女兒監護權的故事,而這部「他不壞,他是我爸爸」卻不折不扣地是一部「公路電影」。整個故事集中在一個單親爸爸帶走女兒的那幾天一路上所發生的事,從父女間的互動,一點一滴地揭露了這個單親爸爸不為人知的心酸,也讓我們看到了法律的侷限。 父母離婚了,媽媽擁有監護權,這在歐美國家不是什麼新鮮事;然而,這個媽媽千方百計地阻撓父親探視女兒,甚至灌輸女兒「妳爸爸很壞」的觀念,讓女兒根本不想親近爸爸,這就有點不尋常了。 電影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只知道這爸爸很倒楣:工作不順利、失去婚姻、失去最親近的老母親,還被指控為「有暴力傾向」,每次探視女兒都必須有社工員陪同……;ㄟˊ,慢著,假如這個男人真有暴力傾向,那麼他就是自食惡果,咎由自取,有什麼好抱怨的呢?竟然為了前妻不讓女兒參加祖母的葬禮就綁架了女兒,這不是很可惡嗎?我們幹嘛同情這個男人呢? 然而,看著看著你漸漸地發現了:原來這男人並不壞,原來他很疼孩子,原來他根本沒有做前妻所指控的那些事而含冤莫白啊! 當一個爸爸被偏執的媽媽誣陷為性侵害加害者時,會是怎樣淒慘的情形?基於保護兒童的原則,我們對於兒童性侵害案件當然要特別重視;但,怎樣才能做到毋枉毋縱,不致於冤枉人呢?當法律和社會輿論明顯地在家庭議題上偏袒女性時,男人又該如何為自己討回公道?做媽媽的可在離婚後以「保護孩子」為由,將父親徹底排除於孩子的生活之外嗎?到底誰才有權力決定「什麼是對孩子最好的」? 有一場戲,孩子擠進浴室要爸爸幫她洗頭,爸爸嚇得「逃」出浴室,看得真教人鼻酸啊! 當然,我們都同意,世界各地的婦女目前大多還處於弱勢,很少像北歐的婦女那樣擁有令人羡慕的合理人權。不可否認地,北歐這些福利國家在兩性平權方面的成就和努力,是非常值得我們仿效和學習的;然而,我們也需要提醒自己,不能因為追求女權而打壓某些無辜的男性,那同樣是一種不平等。我們的社會雖然少有這情形(到目前為止,多半是弱勢的女性對抗掌控資源的強勢男性),但也不妨做為借鏡,引以為戒,這樣,我們才能夠在制定相關法令時更加周延。 回到電影。既然這是聚焦於短短幾天的「公路電影」,整部電影的魅力當然就得仰仗演員對角色的詮釋。看完電影之後,你才知道這個長得不怎麼帥的男主角會得到「敘利亞國際影展最佳男主角獎」不是沒有原因的。有些男演員可能會把這種角色演得極為濫情,好能博取同情,他卻含蓄而壓抑得恰到好處,從頭到尾不曾呼天搶地大聲喊冤,但隨著劇情的推進,你漸漸地能夠暸解他的痛苦,進而同情他的處境,覺得這個社會也該給他一個公道。唉,這個男人演得真是好! 再說說這個童星吧。她絕對不是那種甜美可愛的小女孩,比起「他不笨」裡那個聰明慧黠的美麗小童星,真有天壤之別;然而,她那質樸純真的樣子,更像是個「孩子」,而不是早熟的「小大人」(坦白說,我在觀賞「他不笨」的時候,最不喜歡的就是這個部分),而大大增加了這個角色的說服力。我們很容易可以投入這個角色,體會到單親家庭的孩子是如何看待父母的離婚,又是如何去調適與自處。這會讓我們在面對婚姻╱離婚時更加謹慎,避免因大人的錯誤決定而殃及真正無辜的孩子。 這部電影的導演非常年輕(導這部片子的時候才三十七歲呢),是電影科班出身的。他花了六年的時間才將這個故事從劇本發展成電影。在發行商提供的資料裡,這位導演謙虛地說:「做為一個導演,我的小小心願是,能夠多感動幾顆心。」 我想,這一點他是做到了。 ☆影片小檔案☆ 片名:他不壞,他是我爸爸(Hold My Heart) 導演:提格威迪森 演員:喬根藍賀,維拉盧迪 長度:91分鐘 年份:2002 出品國:挪威(Norway) 語言:挪威話 得獎記錄:北歐國際影展最佳年度北歐電影銀牌獎,入圍2003年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外語片,德國渥茲堡影展觀眾票選最佳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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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