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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化 創監督政府新紀元
2008/07/27 19:52:22瀏覽1165|回應1|推薦17

我建構的監護機制,曾經是以地區性的有線電視系統(CATV)為核心媒體,從基層改革起。有線電視法起初立法規範「十分之一以上的公益頻道」,是非常龐大的社會改革資源。後來縮水變成一條,聊備一格不說,絕大多數人和公益團體還不知道有此公共資源。

下面這篇舊作,主導我 12 年來的生命軸線,如今開設部落格,仍然是為了實踐文中理念,也許還要走個 12 年吧?真有這個勁兒,是福份了!

二、三十年也不過是千古一瞬,如有所成,這就是所謂「文章千古事」吧!

電子化 創監督政府新紀元

86.03.23 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吳遠鵬

涉嫌收賄被押的監察委員蔡○○,目前已被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全數通過予以彈劾,首開監院「自彈」之例。雖說亡羊補牢,莫非只有「牢獄」刑罰之後的消極作法,卻難遏阻貪贓枉法之徒前仆後繼?

其實,可有更積極的做法防範在先。就是監院在必要的保密措施之餘,將各監委之查案情形,以數據化定期公佈於網路及公報等媒體,讓民眾知道,哪位委員接了些哪一類的案子、來由、案號及主旨、數量、辦理的時效等。這些數據非但用以衡量執法之勤惰、績效之優劣,當有持續鎖定在財經類,且為自動調查的數據被按月公布時,即使自恃家醜不會外揚的妄為者,還敢不收斂嗎?

普遍發生在本屆地方議會選舉的賄選案,涉案者經初審多被判處重刑,但歷經冗長的二審,卻多改判無罪。如此雲泥之別的如同「扼審」, 怎不教民眾長期對司法的公正存疑,惡化到對政府的憤懣與無望?基本上,公務員執法的作為,都該受人民監督。所以對法官的審判結果也該讓「頭家」看看,是些什麼人物在做些什麼事? 如果考慮到工作權與人權、安全,以職務代號總可以吧?

警察吃案曾經喧騰一時,誰敢保證至今沒有故態復萌?如果各縣(市)警局,每月必須將轄區內報案的總數、類別、處理情形、舊案累計之統計、犯罪時間、原因等一一公布,不僅吃不了案,「吃人參」的歪風也可能遏阻於無形,也利於民眾防範犯罪及督促警政。此外如各級民代之問政紀錄,甚至公務員銓敘的統計分析,皆無不可適度公開。高雄市政府於二月初推出的市府網路電視系統,在上網之外,還透過有線電視專屬頻道讓民眾選擇收視。不過後者宣傳作用大過實質,倒是將政府招標工程資訊上網的做法值得強調, 但仍應更進一步:將各項工程的得標商、預算額度、執行情形、驗收結果等資訊加值處理,以資公評。

國內驚爆豬隻口蹄疫,病死豬流入市面則是由來已久的問題,一陣陣的新聞過後,對食品衛生疑慮不安,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 數據!我們要快捷的數據,以確知死亡豬隻的數量、流向、並要求定期提報數據等資訊互通,以壓縮決策的反應時間。 從前大眾以「知道」「新聞」為己足,如今頭家更強烈的要求「明白」切身的凡百庶政,包括各種決策的形成,乃至預算、施政、各種審議、審判的重要過程與結果。

電子化政府的目標,是超越制衡機制的制衡,成就高度協調、效率掛帥、且有自清功能的有機體; 進而能營造「監護機制」 ,使公務員勇於依法行政,免於犯罪,使民代競相落實問政,捨此難存;使民眾安居樂業,心無不平。為政道之無他,「開誠心、布公道」而已,各擁半數人口的國、民兩黨,何不展開方寸之戰?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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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虹歌手
2014/06/25 23:21

由於去年四月UDN部落格創新制度,歷來依賴電腦自動記憶進入部落格,密碼早已忘記,試誤了幾次,給鎖住了。幾經接洽電小二亦未解決,由於每天匆忙趕路,這一擱置,不覺已一年多。現在,我還是自己部落格的門外漢,且用此欄答謝。

非常感謝csivg的鼓勵,夜盡天明終有時。我竟得及時答謝,應屬有緣,我的電郵coin@kiss99.com,盼得您多予指教。長虹歌手2014.0625

(coin@kiss9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