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 凸顯政策紊亂
劉憶如 2013.06.19 壹週刊第 630 期 p.4
"政策的反覆,暴露的是中心思想的欠缺,以及配套準備的不全。對照當年「9年國教」,與今日「12年國教」的推出過程,著實讓人產生今不如昔的感慨!"
「十二年國教」只剩一年就要上路了。自2011年元旦宣佈至今,不僅對於如何分發入學未能定案;甚至在即將實施的當前,又來了一個政策大轉彎:原本說是免學費的十二年國教,行政院卻於6月12日宣佈改為「高中排富,高職不排富」,並以家戶所得114萬元為分界門檻。6月14日,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再度改口,說排富門檻要再調整,之後教育部說免學費改為只針對明年的高一生,這兩天則又新提出依子女數目、家戶所得之各種方案,以供立院最後立法決定;搞得整個社會眼花撩亂,當事人學生家長都筋疲力竭後,更有立法委員神來一筆,加註一句「十二年國教現在已是政治問題」;這整個發展,凸顯政策決定過程的紊亂,令人扼腕!
政策的反覆,暴露的是中心思想的欠缺,以及配套準備的不全。對照當年(1968)九年國教的推出,就更顯示今日政策規劃的鬆散。當時六年國教改為九年,隨之新增的各項師資、校舍、設備等預算,都經過縝密的精算;更於當年由行政院成立「稅負改革委員會」,以「徵收貨物稅」方式,作為主要國中教育經費來源。
對照當時「九年國教」,與今日「十二年國教」的推出過程,著實讓人產生今不如昔的感慨! 首先,當時九年國教依據的法律,是在1967年8月,由「行政院令教育部,會同財政部」,兩個部會共同擬定「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於1968年1月27日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然後才接著於當年開始實施。當時短短的十六條法案,卻對於國中學區劃分、國小畢業生分發標準;建校所需經費、土地、預算財源等,都有明確說明。但是今天的十二年國教,卻在宣佈至今兩年半,沒有法源,沒有經費預算規劃;也沒有訂定分發準則、考試比序辦法、沒有各校「免試入學」、「特色招生」比率規定,甚至在教育部「高級中學教育法草案」中,規定「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者…其錄取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比序項目更訂為「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請問,這究竟是什麼標準?
令人同情,今年要上國三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的學生,和他們的家長,已經過了整整兩年,完全摸不著頭緒的國中生涯;兩年中捕風捉影,不斷隨著不同的傳聞與訊息,參與各式各樣的補習;看這些國中生,晚上十點多,揹著沉重的書包走在大街小巷,補習後疲憊、沒有笑容,回家的孤單身影,真的要問,十二年國教,對教育的檢討在什麼地方?這種教育「改革」,對培養擔當台灣發展重任的下一代,真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