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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17:13:16瀏覽1540|回應0|推薦0 | |
言古聖王之治,「選賢與能」是一必談之項目,唯,為何遠古之王者不圖家天下?而偏於「選賢與能」?了解遠古人類之「類獅群現象」的一定不會感覺奇怪,因為一者遠古人類本以強者為王,所謂「選」,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也可以說是原來的王被「淘汰」,例如堯傳舜、舜傳禹謂「禪讓」,而由考古資料顯示:在遠古時候的中原有一個馴象族,這個族群在以舜為領袖時達於極盛,終代堯而君臨天下,而當禹時,則已南遷,失勢於中原;其中便隱藏著「強者為王」的高度意涵。二者遠古人類是由母系社會的走婚經由類獅群現象而慢慢過渡到父系社會的,在父系社會成形前,人類並不太重視子嗣,就算是在父系社會形成的前夕-也就是跨群體統治時期,父王也不致有太強的繼統觀念,在有關「類獅群社會」的論述中,筆者曾經提起過,中國的父權社會是形成於禹傳啟。 夏朝基本上是「父死子繼」的,觀諸夏朝的王室系譜除了兩次旁傳外,根本上是一脈相傳的。至於商朝,一般史家均以商為「兄終弟及」制的代表,但詳究史實,商共傳十七世三十一君,其中父子相傳或叔侄相傳者十六次,兄弟相傳者十四次。也就是說,並不完全是「兄終弟及」,也包含「叔侄相傳」或「父死子繼」,更明白的講,商朝一改夏朝的「父死子繼」又回到了「強者為王」的局面了。 此處之所謂「強者為王」並不同於前此之所謂「強者為王」,因為此處之所謂強者為王是指王室中,而前此之所謂強者為王則是王室外乃至異姓間,這在當時已屬革命性質了(易姓革命),並不包含在此話題中。 商朝之傳位原則是:子壯傳子,子幼傳弟。這個原則看起來是相當合理的,可以想像,在這個原則下就不會有像明朝般屢因傳位幼子而導致外戚、宦官輪流專政的缺失,傳位不限於子,子幼傳弟,弟傳完了、子也長大了,理所當然又傳回了子,這樣絕不會有幼君執政的荒謬現象。而,通常弟必然是長於子及壯於子的,因此乃有以「兄終弟及」為主、「父死子繼」為輔的說法。 值得一提的是: 一、此以「兄終弟及」為主、「父死子繼」為輔的制度是其來有自的,起源於商湯之傳位。商湯以伊尹為相,在位十三年以後過世,因子太丁早逝,本應傳位於孫太甲,但因太甲年幼無知,於是被伊尹放逐,在桐城閉門讀書,另迎太甲之叔叔、太丁之弟弟外丙為王,外丙在位二年後卒,太甲業猶未成,再迎另一叔叔仲壬為王,仲壬在位四年而卒,時太甲德業已成,終被伊尹迎就王位。這段歷史不但敘述了一個賢相的故事和一個因進德修業而成為賢君的故事,也告訴了我們,商朝之以「兄終弟及」為主、「父死子繼」為輔的起源。 二、「兄終弟及」雖能免於幼君執政的荒謬現象,但「強者為王」本身就包含著勝者為王、爭強鬥狠的本質,兄弟間可以爭,叔侄間也可以爭,結果造成了商朝長期以來的王位繼承問題,以及繼王位後為了擺脫反對者而遷都的問題。 商朝屢次遷都,由史實觀之,一是由於洪水問題,二即是由於王位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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