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寫文,我是說,寫我想說的話。 那麼,這些日子不斷寫的難道都是言不由衷? 倒也不是吧! 或者,正確一點來講,我好久沒有說話了。 很長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有對自己說話,甚至用自己對我想說話的人說話。
曾經職場老友提醒我,言多必失。 他老說我太過天真,少了心機,一眼就要被看穿。 商場上爾虞我詐,小心栽了跟斗。 好吧,那我就閉嘴吧。
我忙碌的在工作中穿梭,忙碌的在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中猶豫。 忙碌的忘了自己…卻一點也不自覺。 只是在初秋的冷鋒過境下,跑到7-11買了一包菸猛抽,然後心神不寧的坐立不安。 我打破了自己不抽煙的慣性,推翻了大家以為我是僅存地不抽煙的行銷媒體人。
剛看完一部關於校園的愛情電影。 除了偶而回到淡水,坐在籃球場張望有無帥氣學弟的行為外,實際上我正式離開學生身分已然好幾個年頭。 於是我加了職場生活的描述,想我25歲時談戀愛的任性、起伏不定,想我畢業後拼了命想在工作上獲得肯定,以及長久以來我不斷因為工作而犧牲掉的幾段愛情。
也許現在的7年級生不再跟我當初25歲的生活方式類似,但有趣的是,愛情的本質是恆久不變的。 若是真愛,若是人,就免不了要走過那樣的「精神折磨」,無論世代怎樣變遷。 於是,當妳又讓自己走回青澀愛情的嬌嫩。 做做妳30歲以後視為不理性的愚蠢動作。 力行30歲以後避免嘗試以免受傷害的愛情方式。 我說,或許25歲的愛情才最真,因為我們全給忘了。 我們現在只懂閉嘴,只懂有好處才行動,只懂工作第一愛情算甚麼。 最後,我們的愛情不過淡而無味,還要自我安慰說那叫生活叫親情。
我抽完一根菸後,對著老天爺罵:狗屁! 然後,心裡舒坦多了。 因為我連低級這樣的本能都差點忘記了,那我還能是誰呢? 我的bunny小兔子很稱頭的跑過我眼前大了一個像正露丸的屎,像是呼應我的那一聲仰天長嘯,真是好樣的。
天好冷,我翻來覆去睡不著,我終於願意相信國外有人因為氣溫太低而冷死的新聞。 我應該要寫一篇稿的,但是冷到我一點感覺都沒有,除了我想喝杯熱咖啡,跟心愛的人上床做場愛以外,我毫無其他念頭。 突然我覺得慶幸,我憶起了25歲戀愛的心頭鑽動和勇氣,然後有了30歲的執行能力,不是紙上談兵發發春夢的自我消遣。
好喜歡一句話:好女人上天堂,壞女人得天下。 不如今日使壞不工作,窩他一被的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