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化的該與不該
97.02.14
在立委選前應過而未過的勞保條例修正──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目前已被新國會的兩大黨團都列為優先法案,預期立院2月底開議有機會快速接手處理,在本會期結束前,甚至勞動節前或總統大選前完成二、三讀。由於它牽連甚廣,因此值得國人特別關注。
「勞保年金化」意指將目前一次領取的老年給付以年金方式發給,如果再搭配先前的勞退新制可以有年金式的給付,則勞工的養老至少粗具永續性,兩項相加的替代率是否足夠尊嚴養老是一個實際的問題,但如何以更誘人的條件談成,又是政治集團與工會幹部的課題。坦白說,我們必需在這裡講鼓勵的話,也要作必要的提醒。
簡單來說,就是立法一定要注意想使年金極大化與年金合理化兩種力量的平衡。目前這個法案最後的選擇,幾乎集中在每年替代率及採計標準,如果以每一年資算1%,並以所有投保期間的平均投保金額為基數內容,乍看之下是投保30年的勞工,退休後每人就有30%左右的粗替代率,但和最後薪資相比,顯然就降到20%以下,如果再考慮通膨,則退休幾年後大概就不值15%(軍公教是隨現職人員本薪調整連動),這自然不可能被工會團體所接受。
但是如以投保較高的前60個月平均,或以最後3年投保額平均來做基數內容,就變得較有討論空間;同時每一投保年資以1.5%到2%計算,那麼退休初始替代率就讓勞工朋友狂喜了。但是所有的矛盾和盲點也在這裡:不必有人考慮財務平衡嗎?
事實上有關各種年金或社會保險的立法過程,大概不外兩種模式:第一是兩黨競相加碼,最後通過了「不管財務、不管子孫」的版本;要不然就是換了位置換了腦袋--執政黨永遠想保守過關求業績,在野黨則拚命加碼不惜不過,年前立院最後一天本案的擱淺就是後者模式,而目前很有可能在3月演出前者模式。
勞保年金化該不該過,該!年金額度該不該提高,該!財務規畫該不該注意平衡,該!可以容許勞保基金操作不獨立不專業績效低迷嗎?不該!可以無視於過去幾十年高薪低報(最後3年再拉高投保金額)的勞保通病嗎?不該!可以無視於投保薪資佔薪資結構比例已不斷改變嗎?不該!
是的,群眾只要極大化,搶選票也要極大化,但若為了一時的極大化而不顧合理化,則數字會說話,子孫的反撲也必然在不遠的路上迎接我們。軍公教的退撫新制大洞(10年即產生1兆元不足準備)已血淋淋告訴國人,請立法委員諸公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