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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1 19:21:20瀏覽1303|回應0|推薦18 | |
我總覺得在國外不時聽到「戀童癖」的犯罪新聞,相較國內見報率較高的性侵犯罪,或許和國外的開放風氣有關。 國外的「戀童癖」未必真的比較多,性侵犯罪也未必比較少。應該是西方(英國)社會關注年幼、尚需要保護的小孩,更多於有性自主權的成人。所以每有「戀童症」犯人出現,都會成為媒體的話題焦點。 但最近就發生了一件令人髮指的「超級變態戀/虐童」案件。三名被告都是從事類似保姆的工作,據說三人是在網路上認識,藉著「facebook」互相交流騷擾、虐待被照顧兒童的不雅照片。而且三人互相比拼,有意在言外的競爭關係,照片愈拍愈誇張,當然行為也愈來愈超過。 這真的讓英國人嚇壞了。首先,這三位保姆照護工作者(nursery)從來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從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有何異常。然後,他們下手的對象居然是襁褓中的嬰兒(baby)及學步中的幼兒(toddlers),簡直是超乎一般人的想像,乃是基於照顧vs 被照顧者的權力關係濫用,高於性的需求。 事情爆發後,警方在這三人的臉書facebook 和手機中查到數千張不雅照片,和這三位恐怖保姆接觸過的家長,即使自己的小孩不在照片之中,都擔心的睡不著覺。 誇張的是這三個被告,都只在網路上互相交流,從沒有見過對方。第一次見到彼此,就是在英國的刑事法庭(crown court),互相認罪。 台灣現在請保姆或看護的似乎也來愈多,不知道讀者是否有人請保姆或看護,有沒有經驗可以交流或傳授一下。我們把重要的家人交給他們,這些人與我們生活密切,但其實我們又對他們相當陌生,大家如何處理這種情況呢? 對了,公告一下,我的鳳凰網站已開張,有興趣看看對岸網友反應的人,可以去走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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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