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出了一本以軟性文章為主的「哈囉!大不列顛-留學女生週記」, 該書主要是記錄我首次到英國留學的生活與心情故事,一方面,是為自己的異國體驗留下一些故事; 另方面,也是因為當時決定開始博士學業,打算以出版此書,作為碩士階段的告別式。
有看過內容的朋友們,應該記得書中的一位重要角色-我的室友「孟加拉公主」。我們分別交完碩士論文之後,我回到台灣,她則開始準備英國的醫學考試,後來順利通過,一直在英國倫敦當實習醫生,預計今年即將成為正式的醫生。出書之後,我還去過她倫敦的公寓,拜訪她和她的同居男友。
2008年12月底,我忽然在半夜接到一通來自英國的電話,是一位我和她共同的英國朋友打來的,通知我她被困在孟加拉,無法回英國。希望我以她室友的身份,接受法院的採證(為證明她的身心狀態正常,詳於BBC新聞)
我稍後也透過網路,在BBC的新聞廣播中,聽到她的消息。不過,令人安心的是,不久前,在人權團體和英國律師的幫忙之下,她已在法院判決下平安返回英國了。
不想看英文的朋友們,可以看2008年12月21日的蘋果日報的國際版:
不過,蘋果日報這篇新聞可能因為是翻譯的,裏面有幾個小錯誤。最重要的錯誤是:她不是發簡訊求救,而是寫email。一方面,英語新聞是這樣寫的; 二方面,我和她本人通過訊,求證過。
這樣的可怕經歷,對她來講是一次災難,讓台灣朋友難以想像的,恐怕是開放的歐洲國家,居然也有「強迫婚姻(forced marriage )」的問題,而且因為族群複雜,這問題遠比台灣嚴重。英國甚至在2007年通過了一項「禁止強迫婚姻法案(forced marriage Act)」,明文禁止以外力強迫的婚姻。
此事對我朋友是一次不堪回首的經歷,但畢竟有個快樂結局(good ending),日後回顧起來,應也是人生中難以忘懷的片斷吧。特別是看過書的朋友,應該也都會為她感到開心。
最近她告訴我的消息是,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uncil)因為她的案子上了BBC頭條,引起全歐注目,在歐盟2009年4月的春季報告中特別將「綁架婦女(Abduction of women)列為人權的主要關注項目,並邀請她上台致詞,分享親身體驗。
貼上她寄給我的照片,被兩位歐盟的高階女性官員圍繞著,應該很容易可以看出她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