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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3 20:44:12瀏覽392|回應0|推薦1 | |
推薦看TVBS新聞報導,因為有兩段他們拍得很有正義感: 一、有拍出我說「我當下遇到的消費經驗就是這樣」的採訪場面。 二、有拍出我說「言論自由是社會文化進步的動力」的採訪場面。 ※因為有引用這兩段的採訪場面,所以推薦這則新聞可以參考TVBS的新聞報導。 引述自-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現今消費意識抬頭,任何商家所提供之商品,包括餐飲店提供之餐飲及服務,其良窳ㄩˇ 應該是可受公評之事,如此才能促進餐飲業的競爭,並讓商家依據消費者意見做出改進,從而提供更好的餐點與服務。(←有超連結 可直接點選) 這就是言論自由促進社會進步的功能。 https://blog.udn.com/chrislin1212/5897115 TVBS新聞報導:上網PO文真的大意不得,高雄有一名網友透過團購網站購買餐券,第二次訂位時認為遭到店家刁難,他上網貼文批評這家餐廳是「麵疙瘩殺手」,服務態度不佳,極不推薦前往用餐,結果店家認為是惡意攻擊,憤而告他誹謗。(←有超連結,可直接點選) https://news.tvbs.com.tw/life/7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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