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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有爭議 裂解民進黨
2016/11/28 07:45:30瀏覽113|回應0|推薦0
同婚有爭議  裂解民進黨

作者:羅伯特亞當斯(自由作家)

反同婚平權者,因為宗教信仰而阻卻了從不同立場公平看待同性戀與同婚平權;挺同婚平權者,在備受人身攻擊、道德責難、污名貶抑後,對於反同者的反駁,從理性論述漸漸轉向情緒潑灑。無論挺同或反同,對峙情勢高漲,激情容易帶動民粹反理性,更容易陷入人頭對決的民主困境。身為挺同、友同的冷靜第三者,對於此種情勢變化,憂心忡忡以外,更有同婚平權不能順利立法的焦慮。

挺同者對於同婚平權的操作,不善於政治算計,更無規模動員與策略應戰。基督長老教會對於民進黨立委的諄諄影響,不僅有恐同、反同的潛在意識,更有現實選票壓力。從同婚議題沒有政院版本支持,也沒有民進黨黨團版本呼應,未來立法表決,更是開放投票,不祭黨紀處罰。依據現在對立情勢的發展,同婚平權法案,出了委員會,也就是法案半途而廢的時候。挺同者以為蔡總統婚姻平權的政見是《憲法》、是「皇帝聖旨」,對於民進黨立委會放棄個人成見而無異議全心相挺,顯然過於樂觀與主觀。

對於挺同者、反同者,動不動就以罷免、選票棄投加以威脅各黨立委,尤其對於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委員,已有不滿情緒與嚴重誤解。放縱此種政治氛圍繼續延燒,同婚平權法案即便出了委員會,到院會後朝野協商,也會毫無共識,毫無急迫性,成為院會冷凍的法案。此種危機,對於挺同者是最大的挫敗,對於反同者卻是一場政治慣性、可預期的勝利。忽視政治障礙,不善政治操作,錯誤期待民進黨立委,誤判國民黨黨團的關鍵破壞力,同婚平權將會功虧一簣。

以現有尤美女版、許毓仁版、時代力量版的法案來論,均非同婚或同性伴侶之專法版本。後兩者對於《民法》的「夫妻」、「父母」等既有親屬名詞,改變頗大,衝擊甚深。客觀來說,對於異婚體制,至少在法律名詞上,明顯改變社會大眾的認知與習慣。國民黨與時代力量的立委們,如果確有力挺同婚平權之真心真意,不妨仔細思量尤美女版本,在實務操作上到底會有什麼問題以及如何解決。

概括性的一體適用、減少條文異動,是尤美女委員版本的優點,但其弱點,也同樣會在異婚體制下的《民法》各編顯現出來,例如一夫一妻對應父與母,可是同婚家庭卻不能比照適用,在男男或女女婚姻制度下,不能對應衍生「夫妻」,也不可能對應產生「父母」。因為不能自然生育,對於同婚家庭,是否能在法律上成立兩個養父(養母)同時存在於同一家庭?同婚平權打破性別刻板,但是法律上男為夫(父)、女為妻(母),「中性化」勢必徹底改變現行《民法》習於生理性別所對應與衍生的親屬(血親、姻親)關係。立法策略與立法技術,已被柯建銘總召點出關鍵重要性,挺同者不能忽視法律層面的實務操作(專法也能平等對待同婚),不能一時激情,陷入意識形態的對抗,故意封殺專法而執著《民法》徹底修正。

尊重性傾向差異已是共識價值,但是支持同婚平權,在目前的政治氛圍下,卻是雙方激情對立的爭點。如果沒有強大的政治意志與驅力,同婚平權如何獲得民進黨立委一致性支持?如果失去民進黨立委的多數支持,挺同者何來確信同婚平權可以順利立法?如果宗教信仰、選區壓力阻卻立委個人力挺同婚平權,挺同者何來樂觀多數民進黨立委力挺同婚法案?

同婚議題,顯現在野黨審時度勢的策略彈性,消極支持與積極反對,兩手操弄,得心應手。對於民進黨而言,如何化解宗教歧視與偏見,比起開放黨內立委投票更重要。至於區域、不分區立委對此議題的冷熱差別,無形中默默裂解民進黨,執政能力已被中間選民質疑。讓挺同與反同繼續升高對立情勢,不能拉回法案實質討論,不能論理說服化解情感抗拒,同婚平權法制化實在不樂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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