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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是不是「資進黨」?
2016/12/09 07:59:05瀏覽218|回應0|推薦0
民進黨是不是「資進黨」?

作者:羅伯特亞當斯(自由作家)

柯總召終於、終於、終於在蔡總統面前告御狀,直數「時代力量」背叛民進黨、抹黑民進黨的「罪狀」。筆者曾在今年大選投票前投書《民進黨養大了兩頭獅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60112/772994/1/),如今看來,至少有一頭獅子成大器,積極擴張政治地盤,已然成為各政黨不容小覷的競爭者。勞團、工鬥人士為了七天國假,把民進黨貼上政治標籤,戲稱民進黨為「資進黨」。到底民進黨是不是「資進黨」?我們就以新制週休二日來論,看看修正後的《勞基法》,到底能否證明民進黨為「資進黨」。

以基本時薪133元(明年元旦生效)、基本日薪(8工時)1,064元為例,在新制下,休息日加班8小時的加班費為2,749元(計算式:133×(1+4/3)×2 + 133×(1+5/3)×6 =2,749),比基本日薪多出1,685元,等同休息日加班8小時,勞工所得加班薪資比兩倍日薪還要多出621元。勞團計較7天國假損失2倍薪資,但是在新制週休二日下,勞工多出52個休息日必須休假,雇主若要求勞工加班,不僅要多付2倍薪水,整年52個休息日若都加班,比國假2倍薪資還要多付出32,292(621×52)元。如果每月以200工時計算(折合月薪26,600元),雇主若是繼續強求勞工於休息日加班(以8小時計算),等同要多付出142,948(2,749×52)元,折合約5.4個月的月薪。以上數據都不利於雇主,請問指控民進黨為「資進黨」者,眼睛是否業障太深重?

《勞基法》新制上路,勞工權益不僅有「吹哨條款」保障,雇主即便事後得知檢舉者為何人,也不能開除該名檢舉者(無效解雇),能否落實降低工時或是獲得加班費保障,必須切實執行勞動檢查與勞工檢舉。不遵守《勞基法》的雇主,豈能期待他們會在國假上班時給予打工者2倍薪資?勞團要與政府配合,一起揪出不法又無良的雇主,方為正辦。這比意氣用事要罷免柯總召、丟投煙霧彈抗爭、燒毀「民主進步」之神主牌,更能具體保障勞工權益。

週休二日上路,對於資方當然不是可以輕忽對待的挑戰。非典型就業是否大量增加以迴避《勞基法》的規範?吸引台商回流投資、增加外商在台本地投資是否有誤解或不利作用?蔡政府應在明年新制上路前,做好相關宣導與說明。對於「幸福企業」背棄「誠信原則」而大砍七天國假者,勞動部除了道德勸說,也要有實質作為(例如提高勞檢頻率、加重行政罰、利用輿論壓力),勸服企業主繼續勞雇雙贏。和碩與童子賢若是明年砍掉七天國假,證明企業家只是出了一張大嘴,根本不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對待勞工的誠信原則。

要吸引台商回流投資台灣,增加外商對台灣本地的投資,民進黨要做「資進黨」,全國人民都會舉手贊成。在《勞基法》進步修正後,若要指責民進黨墮落成為「資進黨」,這就是抹黑造謠,不符事實,只是鬥爭作亂而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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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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