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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大和為何不請辭
2016/08/18 18:37:27瀏覽201|回應0|推薦0

作者:羅伯特亞當斯


司法院現任正副院長,為了讓蔡總統享有用人的彈性空間,在520以後,主動向蔡總統表示請辭意願,身為檢察官龍頭的檢察總長,也是特任官,經由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為何在蔡總統上任後,遲遲不做辭職表示?馬前總統任命、國民黨立委同意的顏總長,面對政黨輪替以後,是否應該順應蔡總統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與意志,看清時勢,自行主動請辭,以便成全司改?

顏總長對於特偵組的優點與好處,猶如老王賣瓜、自賣自誇。特偵組的檢察官是由檢察總長親自選任調用,但是查遍特偵組起訴的案件,就以扁案來說,並非定罪率百分之百,換言之,特偵組檢察官除了官威大,專業能力還有啥特別?定罪率沒有特別高,提起公訴之案件,並非必然判決有罪確定。調用檢察官到特偵組辦事,被調用的單位,其他檢察官分派案件數量當然會受影響,形同強制多分案件數量給予同單位其他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就此而言,特偵組的檢察官,除了偵辦案件較受矚目以外,對於其他檢察官而言,職務分配的公平性何在?只要檢察總長賞識,就可脫離無邊案海,在特偵組專心偵辦總長交代案件,特偵組豈不是成為總長的專屬東廠?

自從黃世銘洩密犯罪,成為司法界的笑話與恥辱後,特偵組的公信與超然獨立,備受社會質疑與批評。媒體民調若將黃世銘洩密犯罪提示於問題中,支持廢除特偵組的比率,恐怕會明顯增加許多。黃世銘為了卸責辯解,甚至詭辯檢察一體包含總統,風骨蕩然不存,還公然出賣司法充當為政治工具,這不是檢察官的恥辱,何者才是羞恥?有了特偵組,檢察總長架空各地檢署檢察長的指揮偵辦權,更蔑視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高官貪瀆的能力與空間,難道一個檢察總長強過所有檢察長?抵得上所有地檢署的檢察官?地檢署可以成立專組辦案,每個地檢署都有如特偵組的專組負責偵辦黑金、貪瀆案件,同樣都是檢察官,憑啥認定檢察總長挑選後的檢察官才有辦大案的決心與能力?

特偵組的存廢,也是司改議題之一,針對黃世銘洩密犯罪、監聽國會總機的前車之鑑,未見顏總長自我檢討,也看不到特偵組認真懺悔。特偵組起訴的案件,定罪率若是一般般,有何顏面說服社會大眾相信特偵組有繼續存在的必要性?檢察總長若是認定總統為檢察一體,前有黃世銘洩密,引發馬王政爭,製造社會紛亂,未來會不會有白目總長繼續重蹈覆轍?一個特偵組,阻卻了各地檢署檢察長指揮命令權的積極運用,也妨害了地檢署檢察官展現偵辦大案的決心與氣度。

為了順應蔡總統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顏總長何妨主動請辭?當檢察總長在位時,特偵組的存廢,只會牽扯部長與總長間的鬥爭傾軋,擔任總長的顏大和,哪來理由自廢武功,葬送專屬總長的特別偵查組?司法院賴院長與蘇副院長都可以識相請辭,不願成為蔡總統司改的絆腳石,成全蔡總統擁有用人的彈性空間,顏總長若不眷戀官位,是該考慮請辭,讓蔡總統享有更多全盤考量。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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