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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偽善 轉型少了正義
2016/08/26 10:01:48瀏覽143|回應0|推薦0
作者:羅伯特亞當斯

報載檢察官論壇、檢協會對於法務部擬調任廉政署副署長洪培根擔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委一案,多所表示反對意見,甚至建議洪培根辭卸檢察官職務後再就任副主委一職。檢察官們反對意見集中在於不當黨產之處理,頗具高度政治性與針對性。檢察官雖為司法官,但編制在於法務部轄下,而非屬司法院,將檢察官視為法官,不僅是謬論,也與體制不符。依據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3條:「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檢察官應以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實現公平正義、增進公共利益、健全司法制度發展為使命。」等規定,不當黨產之處理當然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追討不當黨產亦涉及人權、社會秩序、司法制度等面向,須要檢察官的良知和參與,方能確保實現公平正義與增進公共利益。

檢協會不支持洪培根人事案,一者,看到了追討黨產的轉型,卻忘記檢察官公益代表人的正義角色,除非將追討不當黨產視為不公不義之事,要不然為何反對檢察官參與?檢協會沒說出的異議理由,難道認定民進黨政府追討不當黨產,未來若國民黨再度全面執政,反而會受及牽累而遭政治清算鬥爭?檢察官不支持追討不當黨產,是政治上的明哲保身,還是集體偽善而懼事怯懦?

其次,檢察官身為法治國守護人、公益代表人,在追討不當黨產之過程中,豈能缺席不扮演任何角色?是害怕背書,還是忌憚國民黨的政治報復?更或是,進一步驗證「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檢察官受黨國一體的荼毒已深且重?是而不敢參與此番轉型行動,故意缺席正義?

所謂的高度政治性與針對性,此番理由似是而非,非常可笑。政黨輪替後,法務部長即換人更替,法務部長依法監督檢察官行使職權,雖無檢察一體的指揮權,但仍有監督權限,政黨輪替後,法務部長換人做,也是高度政治性且具針對性,難道檢察官們要因此群起抵制監督權?再者,檢察總長是為檢察官們的龍頭老大,檢察總長經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此種政治任命,亦是高度政治性與針對性,在政黨輪替後,難道檢察官們也要因此抵制與反對?

檢察官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但也不能無視司法行政官的使命。追討不當黨產是為轉型正義之一部,轉型正義若少了司法行政官參與和認同,豈不是昭告天下,追討不當黨產僅僅是政黨間的鬥爭與清算?檢察官縱然迴避國民黨之嫌惡,難道願意承擔悖逆民意之罵名,公開逃避公益代表人的職責?偽善的檢協會只是穿小鞋的「撿鞋會」,以迴避政治之名,行政治迴護之實。保障國民黨黨產,難道也是檢協會不可迴避的義務?有此偽善且似是而非的藉口,轉型少了正義,檢察官如何面對自己的良心與專業?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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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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