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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司改打破法律人與庶民的藩籬
2016/05/25 08:29:59瀏覽357|回應1|推薦2

全民司改打破法律人與庶民的藩籬(2016.05.23)

作者:羅伯特亞當斯(部落格作家)

蔡總統在就職演說,公開宣示十月召開司改國是會議,揭櫫全民司法改革,而不是院、檢、辯、學的法律人司法改革。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曾經辦理「全國民眾犯罪被害及政府維護治安滿意度電話問卷調查」,在歷年調查結果中,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的比例,對照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的比例,每每呈現不相信法官的比例遠高於不相信檢察官的比例。在104年全年度調查,不相信法官的比例高達84.6%,不相信檢察官的比例也高達76.5%。足見司法公信力與公正力,若不能經由庶民與法律人建立溝通與對話,「法律人不倒,司法不會好」的惡夢將會成真。

法律人要與庶民建立溝通與良性對話,至少可從三個方面積極考量:

其一,放下本位傲慢,耐心白話法律。民眾不懂構成要件為何,也不知道訴訟標的如何結合法律關係。法典上的文字意義,並非每位民眾理解力都能相同無誤。當法官要問清楚「撤回」或「捨棄」,當事人若沒有律師代理,恐怕會陷於文字糾結而自我混亂。如果法官得理不饒人,縱然微笑逼問兩者的分別,也會讓當事人情緒緊繃而做錯解釋。此時法官若能夠主動釋明「撤回」就是法院不對此判決,「捨棄」則是還要就此判決敗訴,有耐性進行闡釋,民眾對法官的不滿勢可降低。案件負擔沉重,不能作為法律不白話解釋的免責理由。法律人的工作負擔不能與對話態度混為一談,否則每位法官、檢察官都可逃避對話的必要性,繼續高高在上、依然故我,司法民怨依舊高漲蔓延。

其二,威權退讓,訴諸專業。司法院建立了「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俾便不同個案參照共同的法理基礎,促進司法的公正性與公信力。最高法院勤於梳理判例與裁判要旨的彙整,至少可以建立共同的法律見解,為不同個案提供可適用的論理基礎。法官、檢察官因有國考資格、國家訓練,比起律師又具有公權力,民眾對司法官的傳統威權印象仍有忌憚。因為害怕對己不利的處分或判決,對於司法官不檢點或不依法的職務行為,多有包容與視而不見。此與評鑑制度效果不彰並非同等事例,而是人民對於司法官的威權形象不能解構。全民司法教育能夠導正錯誤觀念,也能建立人民對於法律文義的正確認知。

其三,事實導向取代訴訟技巧。刑事案件上,最怕司法官簡單便宜的訊問,「你有沒有犯意」、「你提告罪名的構成要件是什麼」等問題,雖然不違法,但是過於直觀的訊問,足見司法官不願意花時間明瞭事實真相,只重視筆錄上的文字記載與迅速簡便的心證判斷。要求法官、檢察官對於不同案件保持一貫的標準程序處理,這是一種SOP,也是藉由程序正義確保發見事實真相。如果司法官執著於專業迷信,高度賣弄訴訟技巧取代腳踏實地調查事實,有錢人、有權人、有名氣的人,勢必獲得更多的偏好,庶民與專業的藩籬將愈來愈嚴重。

司改國是會議勞師動眾,在此代價下,法律人應該謙卑再謙卑,紆尊降貴、同理心觀照,才能促成庶民與專業的良性對話。為了提高司法公信力,院檢辯學應該捨棄專業傲慢,從心聆聽民眾對於司法的聲明與要求。

( 時事評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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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Tsai 老鼠嫁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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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08:46

司改怎麼沒有提及「陪審制」?

如此,不必依靠不良法官恐龍判決!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6-05-25 08:52 回覆:

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反彈可以預期,十月司改國是會議,看看會喬出什麼制度。

基本上,陪審制還是會限縮於特定罪名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