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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15 09:50:15瀏覽99|回應1|推薦1 | |
謝謝 Taiga 先生認真回應! 不過,看了Taiga先生的最新回應,我會更加確定:我們真正的分歧,其實比我原來想像的還要更深。 一、關於「中國」:我們談的其實是不同面向的問題 Taiga先生引用《維基百科》說明中國一詞的歷史演變。我大致沒有意見。歷史上的「中國」,確實不是現代民族國家的概念,而是天下中心、中原王朝、正統政權等等概念。但是,我們需要回到:我們之間的爭論點究竟是什麼? 我談的是:中共不等於中國。我反中共,不反中。而Taiga先生喜歡把我反中共的言論等同於反中國。我也批評中國,但是,批評也不等於反對。而反對也不等於仇恨。這些概念有必要釐清。混淆這些概念,不利於理性溝通。 關於「中國」,我也做了簡單三分:文化中國、政治上的廣義中國(可包括歷朝歷代的中原王朝)、現在的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當我們說蘇東坡是中國詩人的時候,不等於說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詩人。類似地,當我說蔣介石是近代中國偉人的時候,也不等於說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偉人。 所以,把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對我來說,是非常混亂的思維。. 我承認:「中國的定義,在現代國際政治中,相當程度仍然受到力量影響。」但是,中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那最多也只是一時性的法理意義的代表。不能因此無限延伸其代表性。 二、「制度具有自我修正能力」,不是制度自己會思考 Taiga先生引用:徒法不能以自行。我無異議。我也從來沒有主張:制度會自己思考或行動。 如果我說制度具有自我修正能力(self-correcting institutions),這其實是一個非常成熟的政治學概念。它的意思不是:那個抽象的制度可以自己採取修正行動。制度的實質內涵包括行動者會依循規則行動。如果人都不依循制度規則,制度就不存在(或者純屬空文)。 說制度設計提供了和平修正錯誤的機制,例如:人民可以投票;媒體可以揭弊;法院可以限制政府;在野黨可以監督;地方政府可以制衡中央;人民可以集會抗議;政府失敗可以換人。這些全部都是制度的一部分。 制度如果好像可以行動,當然是制度所包含的成員能夠行動(而且大體是依循制度規則行動)。所以採取修正制度行動的終究是人民。但是:人民之所以能修正制度,也因為制度中的規則能夠有效被執行;是制度規則容許人民修正制度(而執行這個規則的也是人民)。重要的是,制度包含一組有效規則,能夠引導人的行動。 這才是所謂制度具有自我修正能力。 三、拜登與川普,其實反而證明了制度的重要 Taiga先生說:同一套制度,拜登與川普做出完全不同結果。我也沒有異議。但這恰恰證明:制度比領袖重要。原因很簡單。如果川普失敗,可以選拜登。拜登失敗,可以再選川普。如果川普做不好,四年後可以換人;甚至可以中途換人。而如果拜登做不好,四年後也可以換人。制度並沒有保證一定選出最好的人。制度保證的是:人民有和平修正錯誤的機會。 真正重要的是:錯了,可以改。不是:一定不會錯。民主從來沒有宣稱:它不會犯錯。民主宣稱的是:它容許修正錯誤。 專制君主常常要保證自己英明、正確;如果不是真英明,也必須裝出英明的樣子。 民主和專制最大的不同就在這裡。 四、「民主有缺點」,不等於「民主沒有內在價值」 Taiga先生舉了韓國財團政治,又舉了美國南北戰爭。我並不否認。民主制度確實可能:受到金權影響;受到民粹影響;受到假訊息影響;受到族群對立影響。但是,這只能證明:民主制度並不完美,不能證明民主沒有內在價值。 否則我們也可以說:法院可能誤判,所以不需要法院、司法沒有價值。醫生可能誤診,所以醫療沒有價值。老師可能教不好,所以教育沒有價值。這顯然不成立。 五、「內在價值」不是「結果一定最好」 我覺得 Taiga 先生對「內在價值」的理解,似乎仍然停留在:只要有缺點,就沒有內在價值。但哲學不是這樣理解。 例如:人的生命具有內在價值。但是:有人會犯罪、有人會害人。難道因此人的生命就沒有內在價值?不是。內在價值的意思是:它值得尊重,不只是因為它可以帶來好的結果。民主也是如此。民主值得追求,不是因為民主一定帶來最好結果,而是因為人民應該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法治值得追求,不是因為法院永遠判對,而是因為:任何權力都應受法律拘束。這就是內在價值。 六、南北戰爭其實沒有否定民主 Taiga先生再次引用南北戰爭。但我認為:這其實誤解了南北戰爭,因為民主本身並沒有規定:任何地區只要投票就可以退出國家。今天:美國沒有、加拿大沒有、西班牙沒有。英國直到蘇格蘭公投,也是中央同意才舉行。 民主回答的是人民如何參與共同政治,不是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可以自行退出共同體。 因此,南北戰爭涉及的是:聯邦是否可分裂、奴隸制度是否合法、聯邦主權如何理解等複合問題,並不能直接推出民主失敗。 七、我們最根本不同的地方 我覺得,我們真正不同的地方,其實不只是民主、法治、中國,而涉及一個更根本的問題:Taiga先生比較相信「人」,尤其是強人;而我比較相信「制度」。 Taiga先生認為:好的領導者,比好的制度更重要。我則認為:再好的人,都會犯錯。 所以,真正重要的是:有沒有一套制度,讓錯誤可以被和平發現、公開批評、依法修正、甚至更換執政者。民主制度從來不是保證不犯錯,而是承認人會犯錯,所以需要建立能夠限制權力、修正錯誤的制度。 我想,這或許就是我們之間根本的分歧所在。 不過,也許,在這個分歧之外,有可能存在另外一種屬於心態上的分歧。這比較隱微,證據也不足,我只能稍微點到。我認為人應該永遠懷抱希望,通過理性思考與溝通、批判,勇於追求更好的生活。而Taiga先生似乎比我更悲觀,或者內心更多恐懼。而傾向順服於強者,由強者來決定大眾的應然。(至於他們究竟是不是真強者,也由他們說了算。我們只能夠自甘為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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