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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
2017/03/11 10:07:56瀏覽2822|回應1|推薦51

動物保護 
      授課時,引用一篇動保機關的公文,說明「主旨」應該簡明扼要,不宜過長(註一);反而,引起大家對於「動物保護」的興致,紛紛表達各種意見,真叫做「無心插柳」。本人不養寵物,對「動物保護」的看法,或許比較客觀。
      近年來,愛護動物深植人心,許多人把寵物當作親人看待,因而有「毛小孩」之稱。有位同事家的小狗,經獸醫診斷為缺血,居然可以花一萬多元為狗輸血。鄰居家的狗日前終老,主人可以暫時放下國外工作,回國奔喪。搭計程車時,與司機閒聊,司機表示:他的親戚僱用外傭看顧老人,老人過世後,家裡的狗也跟著過世,外傭說:「你們台灣人很奇怪!老爺爺過世都不太傷心,為什麼狗死掉,大家都那麼傷心?」我只能自我解嘲,講了一句:「人不如狗呀!」
       我們社區鄰近景美仙跡岩,在登山步道上經常看到一些野生動物,有一次見到一隻青竹絲(註二)趴在水溝蓋上,靜止不動,正好有位女性鄰居經過,我指給她看時,她除了花容失色外,還說:「那是毒蛇,會咬人,為什麼不打死它?」我說:「這裡本是它們的棲息地,是我們占了它們的家,怎能忍心處掉它呢?何況,你不惹它,它也不會咬你,大家相安無事,豈不美好!」所幸!青竹絲不是保育類動物,若是遇到眼鏡蛇或龜殼花等蛇類,打死它,可能還會吃上官司。
      去(105)年6月,國軍虐狗事件,造成軒然大波;為此,國防部馮部長還為狗獻花,另有動保人士竟然要求虐狗小兵「一命抵一命」(註三)。同年8月,某大學僑生殺貓,該僑生到法院應訊時,遭動保人士毆打,實在難以相信有人可以「為貓打人」;再者,網路瘋傳一份動保機關的公文,要求虐待老鼠之民眾,到案說明;否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虐死溝鼠居然要遭到處罰,也教人難以置信。重視動物生存權,絕對是正確的觀念,但也要符合「比例原則」,總不能超越對人的尊重。
      鑑於飼養寵物,所費不貲,尤其替狗看病,醫療費頗高;於是利用在人壽保險公司授課的機會,建議該公司開辦寵物保險。有位同學回復說:寵物若要保險,不是人壽保險,而是產物保險。這才猛然覺醒,原來寵物不是「人」,而是「物」。

註一:參閱【案例解說主旨】乙文。
註二:參閱【青竹絲】乙文。
註三:參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9/897145/

7年前,社區飛來一對台灣藍鵲,就在附近樹林築巢,如今已繁殖成群。每天清晨,母鳥帶著雛鳥到社區飛翔,我們能與這種保育類鳥類為鄰,算是我們的福氣。

每年冬天,仙跡岩上的台北樹蛙,會來到社區邊緣的水溝求偶,蛙鳴聲不絕於耳;到了隔年春天,小樹蛙在水溝長成後,回到仙跡岩上,年年如此。台北樹蛙也是保育類的兩棲類。

社區附近經常看到台灣常見的赤腹松鼠,不同的是我們社區松鼠,長得壯碩,毛色飽滿光亮。

這是龜殼花,毒性極強,要避免被它咬到,但不能打死,它是保育類的爬蟲類。

這就是文中所提到的「青竹絲」,雖毒性較弱,但也要避免被它咬到。

這條蛇叫「臭青母」,屬於無毒蛇類,身長約一公尺,正穿越登山步道,它是松鼠的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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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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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 緬甸青年 ....
2017/03/15 20:17
遇蛇 就 打死 → 他說: 蛇 的日子 太苦了。

早死 → 早 解脫。

瞎摸象 不會這麼做。

懇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