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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20:33:56瀏覽1417|回應0|推薦1 | |
102年司法特考三等 外交部為推動我國與邦交國及友好國家之青年交流,增進各國青年對我國國情及文化之認識,訂有「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每年甄選大學校院師生組成之團體,赴國外參訪及服務。102 年度計畫已開始接受申請。為此,該部特致函教育部,請其轉知所屬大學校院踴躍組團參加,請試擬此函。 檔 號: 保存年限: 外交部 函 地址: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為推動我國與邦交國及友好國家之青年交流,檢送「102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請轉知所屬大學校院踴躍組團參加,並請於00月00日前完成報名手續。 說明: 一、本部每年甄選大學校院師生組團赴國外參訪及服務以來,對增進各國青年對我國國情及文化之認識,成果卓著,深獲各界好評。本(102)年度「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業奉核定實施,並已開始接受申請。 二、本年為應各大學校院之需求,除調整若干國家與地區外,並增設「食品營養、環保及造型藝術與景觀規劃」等3項交流主題。另為使計畫有效執行,本部特成立「專案小組」,負責接受諮詢、報名及評審幕僚工作。 三、「專案小組」專線電話為(00)0000-0000;通訊處為「○○郵局第000號信箱」;網址:http://www.????.gov.tw;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所附附件。 四、附「102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1份。 正本:教育部 副本: 部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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