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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的用法
2020/05/15 11:49:20瀏覽6811|回應0|推薦25

「有所」的用法
        以前,擔任核稿工作時,經常看到同仁使用「有所」二字;如今,翻閱報章雜誌,也不時發現「有所」二字,有的用對、有的用錯,這兩個字的正確用法,值得探討!
      「有所」的「有」字,主要當動詞用,持有、存在、取得之意,例如:有功、有心、有得…等;作為動詞的「有」字,也表示所屬,例如:他有一筆錢;另表示發生或出現,例如:有出入、有起色;表示估量或比較,例如:有一公尺長、有限責任;表示大或多,例如:有學問、有意思。「有」字,可當副詞用,同「又」字,例如:三十有五載。 
      「有所」的「所」字,當名詞用,地點之意,例如:住所、招待所…等;當量詞用,例如:房一所;當形容詞用,一切、歸屬之意,例如:所事、所得…等;當連接詞時,用以承上啟下,例如:因為…所以;當代名詞用,表示「…的地方」、「…的事物」、「…的人」,例如:問所從來(問從什麼地方來)、各有所長(每個人都有他的長處)、所見所聞(看到及聽到的東西)。「所」字,又可與某些字連用,例如:有所、無所、何所,許多人無法掌握其正確用法。
      「有所」,就是:有…的事物(地方、人),其後須加動詞或形容詞。《公文程式條例》有:「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即向總統呈請或報告的文書;《公務員懲戒法》有:「當事人…有所聲明或陳述後」,即當事人聲明或陳述意見之後;另外,古文裡有「有所為,有所不為」、「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禮運大同篇》有:「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亦即:老年人有他終養的地方;壯年人有他發揮的場所;小孩子有他成長的環境。
      「所」字,既然作為代名詞,「有所」之後就不能再用名詞,例如:有所意見、有所怨言、有所出入…等,都不必有「所」字;再如:「有所陳述部分」,因「所」字隱含「…部分(名詞)」之意,用「有所陳述」即可。網路找到「什麼叫作有所成就」(註一),用「什麼叫作有成就」即可;「對台灣棒球有所貢獻」(註二),用「對台灣棒球有貢獻」即可。
        公文文字重在「明確」,「有所」意在言外,用在文章,優美而有深意;用在公文書,難免讓人產生疑惑,前述「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不如改用「對總統呈請或報告時用之。」《土地徵收條例》有:「面積有所增減時」不如改用「面積遇有增減時」,語意更為清楚。

註一:參見https://tw.search.yahoo.com/search?fr=yfp-search-sb&p=%E6%9C%89%E6%89%80
註二:參見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0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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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13527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