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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減刑大德政
2007/04/26 10:58:46瀏覽759|回應4|推薦25

面對阿扁總統的「大減刑」德政,可以確定的是,社會各方一定會有意見。
如果我們跟著市面上最常見的「白癡政治」觀點來看這「大德政」,你會發現,記者大爺大娘、腦殘政客,再加上政治狂熱份子,唯一找得到的共通點,那就是:「馬英九」、「邱毅」、「趙駙馬」有沒有機會得到減刑?

搞清楚吧!你又不是政治人物,你又不選立委,你又不選總統,你這麼關心這三個人要作啥?

如果你還是堅持要從「政治動機」思考,不論是質疑阿扁大總統怕下台以後被清算,想學葉爾欽在移轉政權以前,討得一紙「政治赦書」安享晚年?還是你要為你的「政治偶像」討到一個「政治赦書」的機會?基本上,這種陰謀論,全部都脫離阿扁大總統推動減刑的「基本教義」。

要討論問題以前,還是先把問題搞清楚吧!
阿扁大總統這次推出「全國性罪犯減刑」,是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這是為了要「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暨解嚴廿週年」推出的相關活動。
這就是這次「減刑」的「基本政治教義」,沒事情扯到「馬英九」、「邱毅」、「趙建銘」這三個「非政治犯」身上作啥?

減刑這個問題,如果堅持要在「政治思維」打轉,我只有一個意見,那就是基於「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暨解嚴廿週年」的理由,那就來大玩「國家轉型正義」的遊戲吧!徹底把「二二八元兇」加「施行戒嚴」的蔣幫一干人等全部赦免掉吧!甚至連「國民黨黨產」也不用討了吧!不去赦免「蔣幫」和「國民匪黨」,這「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暨解嚴廿週年紀念」的減刑理由未免也太牽強了吧?
這不是跟古代皇帝那種:「昭顯德行,大赦天下,唯XX不赦」的大皇帝心態一樣嗎?皇帝老子心情好,一干匪黨通通放了,就是把看不順眼的那傢伙打進天牢繼續折磨。

你要扯說「馬英九要選總統啊」、「邱毅要選立委啊」、「趙建銘要是被關會把岳父拖下水啊」,這都算政治問題,那,算你行,真能扯,我投降了,你可以回家了,不要來跟我槓了。

話說回來,阿扁大總統經常身兼「阿扁大律師」的角色,你又不是不知道,這次扮演阿扁大律師的角色,為全國受刑人辯護,爭取減刑的機會,所提出來的理由,也不會太偏離本業。
當然,「全國性減刑」這種作法,也不脫離古代當皇帝的「恩赦」制度,這下子阿扁大總統一口氣湊到「阿扁大總統」+「阿扁大律師」+「阿扁大皇帝」這三位一體的角色,如果照樣繼續玩下去,在卸任以前,應該有機會和乾隆皇那個「十全老人」(諧音:實權老人)的封號拼一拼!

只是這種紀念二二八紀念的方式也紀念得太過封建了吧?儘管,減刑這種德政可以為三位一體的阿扁大總統博得「積德行善,為子孫積福」的好名聲,對於順勢收割選舉的政治利益多少有點幫助。
所以,講到這裡,先做個小結,那就是台灣的政客沒有智商超過一百的事實,只有「皇上明見萬里」這回事。

其實,問題應該要圍繞著阿扁大總統提出這個「大減刑大德政」的「中心思想」打轉,比較不容易打著一個「人權燈籠」到處問:「人權是什麼?」

基本上,「減刑」或是「特赦」是「人權救濟手段」,儘管,人權是普世價值,但是,唯有人民遭到國家機器迫害的時候,必須要以「特赦」作為例外處理的手段。若將「減刑」作為「經常性的慣例」,這與人權無關,人權只是一個不知所云的藉口。
就像「蘇建和案」那三個很倒楣的傢伙,被「間接證據」和「自白書」打成死囚,司法救濟管道已經無效,除非搬出「總統特赦」這種方式解決。不過,要是用這種姿勢講「人權」,這個社會也滿可悲的。尤其是一個標榜自己是「民主法治國家」,就是沒有法務部長有狗膽把這三個倒楣鬼抓去槍斃,還有兩個政府高層正在用力的「人權治國」當中,只靠一個快退休的檢察總長陳涵拼老命提非常上訴,民間發起大規模救援行動,哪有可能保住這三條小命?所以,減刑與特赦是基於「人權」的理由,只是不能亂用!

那,沒有人問一下,喊「人權治國」最大聲的那兩隻,現在蹲在哪裡呢?

因為政府無能,司法無能,當然,得用非常管道救濟「人權」,但是,當一個國家沒事情三天兩頭把特赦或減刑當成流水席來辦,說是救濟人權的話,這個國家不是病得不輕,就是這個人權之門開得太寬了。

基本上,不能因為監獄人滿為患,就大開減刑之門;更不能因為以前幾個偉大的中華民國總統施行減刑,阿扁大總統也來東施效顰一下;更不能因為立委選舉和總統選舉快到了,也來個減刑大利多。
要是減刑這麼隨便,這等於是為社會治安「開門揖盜」,不用說,那種牆頭草兩邊倒的政客語言,一下子是贊成「治亂世用重典」,一下子又是贊成「治亂世非得用重典」,說穿了只是「老闆英明」這四個字在搞鬼,哪有什麼「治亂世之道」?

話說回來,全國性減刑這種事情,以最現實的觀點來說,大規模減刑的確可以為納稅人省下「供養」受刑人的成本,這是可以用數字評量的「效益」,尤其是這種紀念性的減刑,政治成本很低,也是無本的大德政,不過,對於眼睛看不見的各種社會成本來說,恐怕問題會更大,最顯而易見而且無可迴避的就是「犯罪成本降低」所帶來的直接衝擊,這會助長罪犯進行犯罪行為的動機,尤其每年都會有「政治特赦」,案子不幹白不幹。

因此,彭懷真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意見,只是「高估寬恕與原諒、低估犯罪者心態」的教誨師本位觀點,現在最值得憂慮的是減刑這件事將會對於「錯估社會治安狀況」與「低估犯罪者心態」兩者在降低犯罪成本防範於未然的強度,尤其是減刑所造成的降低犯罪成本之於民眾的直接衝擊不僅於此。

與其憂慮減刑造成寬恕與原諒的被濫用,還是先想想「過度」與「牽強」的減刑理由對於「犯罪成本降低」的是否間接提升犯罪率的可能性有多大影響會比較實際一點。
一但把「犯罪成本降低」,相信在犯罪的「量」的成長上會比「質」更為驚人,尤其在國家公信力降低,公權力不彰,犯罪巧門洞開,甚至是潛在的社會貧富差距加劇等主客觀因素影響下,罪犯抓進來又放出去,還不如不抓算了。請問:你賺錢養那堆警察和檢察官要作啥呢?

因此,我們應該擔憂的是一旦「減刑理由牽強化」與「減刑政策常態化」是否需要全民一同承擔的「犯罪成本降低」這種無形社會成本的「歷史共業」,想想看吧!要是三不五時或隨便找個理由都能減刑,讓有心犯罪的人抓到這個降低犯罪成本的訣竅,只要敢賭一把去偷去搶去姦這種生活,絕對不是你我都吃得消的。反而馬英九和邱毅能不能被大赦,這還算芝麻小事。

基本上,法律不是用來給政客當成「人情債」的工具,偏偏一堆人又拿著「政治」瞎起鬨,依我看再這樣過度政治化下去,以後在台灣殺人放火只要喊個「政治迫害」,大概都有機會拿到「政治特赦」。

還是回歸現實的基本面,看待這種隨便找個牽強的政治理由都能辦理全國性減刑的犯罪成本降低的衝擊吧

認真想想,身為老百姓的你我,當社會治安因為犯罪成本降低以後,你我的生命財產能夠保得住多少。這才是這個減刑問題的關鍵所在。

但是,不願意承認罪犯沒有人權也沒關係,既然這個很隨性的政府高層隨便找個牽強的理由減刑,相對而言,這種對於法治觀念也很隨性的政府,哪天都能隨便扣你一頂大帽子,沒事抓你去槍斃,到時候,就不要在牢裡高喊「還有沒有人權這回事?」

廢話,「罪犯」當然沒有人權,這還用問?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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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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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2007/04/28 00:58
站在小老百姓的立場
其實會覺得
不管是
"全國性"罪犯還是全國"性罪犯"
最好都不要放出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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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2007/04/28 00:06
針針見血.

桃麗絲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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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脫離帝制時期
2007/04/27 15:40

減刑最大的目的是在作功德,累積帝之福報與與教化小罪小犯得以改過自新.

另一個類似迷思是妄稱天命,小道消息盛傳某人將不止於此,國師或白龍王都神秘而低調曰不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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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
2007/04/26 11:31
阿扁想過黃帝癮想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