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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牛釘子戶
2007/04/05 09:18:34瀏覽960|回應14|推薦33

貼張貼紙是幹啥吃的?
搞革命?
要革你手上那個「袁大頭」的命?
還是要推翻腐敗的滿清政府?

如果要在部落格上貼張貼紙,你會選擇什麼?
這會牽涉到每個人認定的價值問題,不會有標準答案,但也可以看得出來,在每個人認為最重要或者是最關心的事情。

我想了很久還是留著這張「捍衛樂生」的貼紙,再加掛一張「支援漢生人權立法行動」貼紙。只是要請您多了解「漢生病」與「樂生療養院」,請不要把這個公共議題,當成「最牛釘子戶」只想要錢的輕視他!


四月四日在立法院準備進行「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的黨團協商,被蔡家福、吳秉叡與曹來旺三個立委搞到破局,距離拆除樂生療養院又踏近一大步。尤其是看到自由時報的這種報紙投書(請點閱超連結詳參原文),真他媽的一肚子火都起來了。
居然有民意代表把「樂生療養院」的漢生病人當成中國的「最牛釘子戶」看待,這不禁讓我懷疑,台灣真的是一個「人權立國」的國家嗎?

我只是很懷疑台灣的人權是要靠立法保障?還是需要「慈悲、包容、接納」來給你一個人權?
贊成前者的,請舉手!
贊成後者的,也對啦,也沒錯啦!改天輪到你出事情的時候,我一定會在部落格上寫文章串聯網友請社會大眾多給一點「慈悲、包容、接納」啦!

到底,「人權」這種東西,到底應該要像「陽光、空氣、水」一樣的存在?還是應該像是銀行發卡發房貸,看有錢大爺的臉色決定呢?基本上,在台灣的「人權」是有選擇性的,並不是一種普世價值。

人權在台灣並非「普世價值」而是「選擇性價值觀」。
前陣子吵得很兇,現在給他冷掉的鞭刑,就是典型的「選擇性人權」,很多人堅持:「罪犯剝奪受害者的人權,當然有權力剝奪罪犯的人權。」是啊!說的真好,只因為罪犯幹了傷天害理的事情,所以,罪犯就沒有人權,請問,你是代表伸張正義的「正義使者」來說這種鳥話的?還是「所有公民」代替上帝下的決定?或者這是經由所有納稅義務的公民決定而轉交由國家機器決定的?

這就是一種有關人權的「選擇性價值觀」。

要是沒有幹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是弱勢的善良老百姓呢?沒事被政府抓去關,年紀大了,再蓋間更新更豪華的監獄請他們去住,這是哪門子人權啊?換成是你,要不要大家對你「慈悲、包容、接納」一下啊?

幹過傷天害理的無惡不作之徒都可以人人得而誅之不需要講究人權,無辜善良而且倒楣被關的老百姓,該不該講人權?請問,這個人權要向誰要啊?

什麼叫「正義」?什麼叫「公理」?

人權就像「陽光、空氣、水」,等哪天你失去了,你就會感覺到這種東西的可貴,尤其是被「選擇性的正義」所剝奪的時候,哪天就知道「喊冤」的痛苦。

有人會覺得這種比喻,差得太遠,基本上,這借用來說明觀念,當然無法畫上等號,試問:要是所有事情都一樣的話,還需要「比喻」嗎?

如果你認為「正義」這個高尚的理由可以置諸人權與理性之上,相對而言「人權」這種東西,就產生了「選擇性的價值」,絕對不會是「普世價值」,畢竟,「正義」遠遠來得比「人權」重要,「人權」是可以被犧牲的,為了「偉大的正義」而犧牲。那麼,捍衛樂生療養院這件事,你可以不用跟我槓下去了,我可以體會你的立場。

有些人可能會對於政治灰心,理由在於「政客操弄」這類的理由,有時候,這類「選擇性的價值」(價值不等於「價值觀」),正是滋養政客的最佳肥料,政客可以在許多政策或是開發案中「上下其手」,這個就需要仰賴社會大眾的「自我犧牲」,沒有社會大眾自願「選擇性調整普世價值的底限」,政客也很難把髒手伸到你的褲底為所欲為。

基本上,民主法治社會的人權不該像褲腰上的鬆緊帶可以被隨便調整的。

「樂生療養院」這個問題,也是選擇性的人權,why?why?why?
新莊人認為捷運不能完工,這是影響當地人的人權!
納稅人認為工程從嚴後一年通車到五年,工程款從十億暴漲到三百億,這也影響到納稅人的人權!
該死的學生,平常不唸書,跑到樂生療養院搞啥鳥活動,支持這些該死的漢生病人的人權作啥?

尤其是黃林玲玲縣議員的態度更是明顯的表達了,「新莊人的事情,由新莊人自決,外地人別多管閒事」,這些閒著沒事幹的學生團體或社運團體,都是有計畫被操弄的妖魔?

人權?這是啥鳥東西?

學生們是不是該回家乖乖唸書了?

政府對於原來收容的七百多個病人到目前剩下「殘存」的兩百多隻,沒有拿納稅人出的血汗錢出來蓋新大樓「供養」漢生病人嗎?這還不夠「人權」啊?
就像我超欣賞的呂副總統說的至理名言:「你們知不知道?國家已經浪費幾百億在這裡了,你們賠得起嗎?你們賠得起嗎?你們賠得起嗎?」這真是應該要擺在《呂副總統嘉言錄》的經典名言。
反正,新莊人也被「漢生病人」給污名化得夠了,台北縣議員黃林玲玲也已經發出怒吼:「新莊人的仁慈、慈悲、善良、包容心已經到了極限,新莊人應該到了要站起來的時候,不能讓新莊成為台灣沒有捷運的都會。」

的確,政府幾百億的錢砸下去了,以兩百多個漢生病人對抗四十萬新莊人的未來與發展,我也認為這些漢生病人根本就賠不起,國家也蓋大樓養你們了,你們還死撐在那邊作啥?這一點點「漢生病的人權」,就算是為國家發展而作的「犧牲」吧!

基本上,我一直很欣賞台灣有呂副總統這樣「雖千萬人而吾往矣」的「人權悍將」。如果沒有這樣的「人權鬥士」,你就很難明白,其實,在台灣「人權」是有選擇性的,尤其是「特定女性權力」大於「女權」,或者是,「國家發展人權」大於「小老百姓人權」,「政治人權」大於「普世人權」,「民主人權」大於「一切人權」。
有誰不同意這樣的「人權比一比」?不經過這比一比,有誰敢說,在台灣「人權」絕對是「普世價值」?
好一個「你賠得起嗎」?

至於黃林玲玲口中所說的這些該死的學生,你們只是受到「有計畫」的被利用與操弄,頭腦清醒一點吧!畢竟,你們只是過路人,你們堅持不久的啦!不要堵在新莊未來發展的康莊大道上。OK?

保留剩下「殘留面積不多的古蹟」,會影響新莊的發展嗎?有沒有「雙贏」的策略呢?台北縣捷運難道不能像臺北市或高雄市捷運那樣分段通車嗎?台北縣政府有沒有召開過聽證會或公聽會,昭告天下或傾聽民眾的聲音?腦殘的政府都沒有想過這些方案嗎?

高雄市捷運為了市長大選都可以這樣玩了,憑什麼台北縣不行?台北市捷運更是全台灣最早分段通車的捷運。

光用微不足道的人權,當然是賠不起這麼多納稅人的錢。
但是,政府到底作過什麼努力嗎?
其實,政府只有一個基本的「你賠不起」的施政態度。

我不反對捷運通車與新莊發展,但是政府應該兼顧各方面的問題,讓新莊捷運路段先行通車,保留不影響捷運機場的殘存院區當古蹟,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還在苟延殘喘的兩百多隻漢生病人,政客更不應該把樂生療養院當成台灣最牛釘子戶。

既然台北縣議員都站出來強調「發展」的必要性,而且才不會影響到「新莊人」的人權。如果,「發展」可以用「人口比例」作為「客觀衡量標準」,那麼,「民主精神」是不是只要「少數服從多數」,至於「多數尊重少數」就直接忽略,當作沒發生過?這就是完整的民主精神?還是「選擇性的民主」?還是可以用賠償金打發的民主?

既然「少數服從多數」是唯一的民主價值,那麼,台灣的確沒有必要讓「少數族群」來統治「多數人口」,也就是說,為了新莊的四十萬人,一個「漢生療養院」並不算什麼。以此類推,台灣的女性人口也是站相對少數,「女總統」之議,可休矣!是以,「原住民」、「客家人」想當總統,等下輩子吧!

人權和民主都可以有選擇性,而且還是很看政治風向的彈性化,那還有什麼不能「喬」的?

法國大師傅柯在他的《瘋癲與文明》針對「精神失常」的病例史延伸出一個概念,所謂的「瘋人」大抵是由「理性文明」的人所排斥的對象,使他們有別於「正常人」。

問題是:當前台灣的理性又是由誰來規範的?

在台灣,漢生病人一直就是「非正常人」,被正常人排拒的「非正常人」,如今更是地方發展上的「非正常人」。
基本上,「樂生療養院」裡頭住的「漢生病人」,就是在日據時代被「政府」強制拘提到「樂生療養院」隔離治療「漢生病」,對於現代醫學而言,這種被稱為「痲瘋病」的漢生病,是低度感染性質的傳染病,並非無藥可醫,只是在古代,一直被視為一種「具有嚴重劇毒」的傳染病,如果患者不選擇離群索居,還是會被「正常人」排拒在整個社會以外。

如果,你覺得現在的政府對於「漢生病人」的人權,已經是仁至義盡,蓋新大樓供養他們,已經足夠。

那麼,現在一堆鳥政客高喊的「轉型正義」。其實,你毋需理會。

基本上,對於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政府也道歉了,元兇越抓越大隻,已經把「蔣幫」鬥倒了,只差還沒被拖出來鞭屍作為「最有誠意的道歉」。至於當年在戒嚴時期經過「美麗島大審」的民主鬥士與人權律師,你們這些偉人,現在也用一堆的官位和官俸,還你們N個清白,也讓你們坐到屁股發麻長痔瘡了,應該是下台一鞠躬的時候也到了。

不是要講人權嗎?「漢生病人」是很微不足道啦!問題是:你們這些政客又何德何能,一屁股坐下就打算賴著不走了?

你還能不承認我所說的:在台灣,人權是有選擇性的價值!

不過,正因為你有「納稅的義務」,所以,我必須提醒你。
「漢生療養院」不只是一個「公共衛生史古蹟」,在背後還潛藏的很大的隱憂。
基本上,過去的日據時代,可以強制拘提痲瘋病人,共產政權可以把思想犯送到精神病院改造,你敢說,未來台灣不會有哪天,受到政客過度操弄民粹,導致「國家機器」過度膨脹,而把無辜的小老百姓吞噬的一天嗎?

今天的「捷運機場」都能不召開聽證會或公聽會說清楚講明白,只是對樂生療養院說拆就拆,明天輪到你家擋在地方發展的前途上,政府丟了兩疊鈔票給你,叫你別擋路的時候呢?
政府蓋個新大樓就能擺平痲瘋病人的「人權問題」,哪天政府會不會也蓋個精神病院來安置反對政府的民主發展的人民呢?
如果你覺得沒有必要「保障漢生病友人權」(請詳參此草案),認為漢生病人就跟外省人一樣貪得無饜的話,其實,你也不是二二八的劊子手,你也不應該要納稅給政府去補償二二八遺族,你也不需要跟著政府一起紀念二二八。
如果你覺得現在的政府已經對樂生療養院的病人作到仁至義盡的程度了,那歡迎你把現在一堆還在當官的「美麗島受難者」全部掀下台吧!

基本上,在台灣,講人權這回事,並不是「普世價值」,而是選擇性的正義。如果,你要證明我說的不對,想想看你應該做些什麼吧?

當然,我不反對發展,但是,發展應該是政府如何施政才能讓各界達到「多贏」的局面,而不是放任政府的為所欲為。
請注意,每個人的人權,並不是站在「政府的發展之下」,而是要在「國家機器之上」,正因為目前你看到的台灣,還是一個「講民主、講人權」的國家,而「樂生療養院」也不是「最牛釘子戶」,OK?

就像政客可以問你:「請問現今關心他們的朋友們,您們能堅持多久?因為你們只不過是過路客而已!」

但,就算你只是過路客,你也要具備基本的道德勇氣站起來告訴他:「我就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啊!」只是基本的人權問題而已啊!說出來很可恥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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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872314
 引用者清單(1)  
2007/04/06 13:58 【jckgD17網誌】 等待一個有氣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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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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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2007/04/05 17:52
我們為什麼要被政客牽著鼻子跑呢?                                   今天之所以協調的功能喪失殆盡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原本可以坐下來好好談的事情                                                    硬要被搞成漢賊不兩立                                                同感

黃子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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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樂生
2007/04/05 16:24

宅豬:

昨天從同事處知道4月16日樂生要拆遷的消息,其實很沮喪。

樂生和捷運難道不能並存嗎?事實上我們知道是可以的,只是從一開始,捷運的規劃就已經準備犧牲樂生院民的權益。

這件事也讓我聯想到上星期一則很溫馨的新聞,我從報上得知國道三號為了尊重紫斑蝶北遷的需要,考慮並做了必要的「讓道」,這樣的新聞令人感動,因為高公局做了尊重生態的最佳示範。我也記得十幾年前中正大學要開發對外道路時,為了保留那一棵棵的老芒果樹,也特別做了規劃,也很高興的知道,當有人提出說保留老樹比較容易出車禍時,也有許多人指出,其實這樣的道路更能提醒駕駛人小心駕駛。

有些時候,急於近利會讓我們失去更多。

人權是普世價值,誠如您說的,在台灣社會確實有「有選擇性的人權」,所謂人權似乎只是某些特殊階層、籍貫、國籍......才能真正擁有。尤其我最近剛讀完一本叫做《傷害我的是最親密的人:家庭暴力危機與因應》的書,書中許多真實的個案,讓我發現許多遭遇婚暴的婦女,特別是中國籍,或者是印尼、越南等等.....,當她們遭遇困境時,更容易因為台灣人的鄙夷而更求告無門。

現在留言只想告訴您,我的某位醫生網友也告知我,他們的支援行動也正如火如荼展開,聲援網址如下:

http://medforlosheng.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17.html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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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開發計劃
2007/04/05 16:23

都市開發計劃在原本住處給它"開發過去", 是每個居民的惡夢

顯示我們的確是"未開發"國家



琳 KT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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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 =
2007/04/05 15:05

人權與人權的問題,

到底哪一個重要?

兩個都很重要,那又要如何取捨,

政府應該好好想想。


喂~沒人在家請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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