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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9 09:41:12瀏覽1662|回應1|推薦34 | |
日前有某個社會福利團體,對媒體發表一份調查報告,大概的內容是說,第一,在71個公立育樂場所中,具備兒童設施、定期規劃親子活動的,只有23所,而且超過半數在台北市,東部只有3所,全台符合友善兒童標準的大型公立育樂場所僅23所,且其中20所在西部地區;第二,民營的休閒遊樂場所票價偏高,兒童票價從300元到800元不等,公民營的育樂場所門票相差45倍;第三,適合6歲以下兒童玩的遊樂設施比例,平均只有七成,一家四口出去玩,光是票價就讓家長望之卻步,家長更對台灣休閒場所對兒童的友善程度打了62分。 基本上,社福團體說的都有道理,不過,把那一大堆理由連起來以後,通通沒道理。 如果說,這也是一個可以責怪的理由,要解決的辦法就是,馬先生下次要選總統,請他提個「一縣市一遊樂園」的政見,好堵住社福團體的嘴。 第二, 社福團體說票價差距大,拿台北市立天文館門票20元,與民間大型遊樂 就像美國人跟歐巴馬抱怨,台灣的健保費比美國便宜,那歐巴馬就坐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各位親愛的美國同胞,有誰覺得美國的健保費很貴的,可以去台灣繳健保費,再回美國看病。」 基本上,票價不是不能比,而是要拿公營比公營,民營比民營,教育性質比教育性,娛樂性質比娛樂性,拿天文館跟遊樂度假村比,請問,這是要小屁孩到天文館拿天文望遠鏡去看度假村的比基尼女郎,問爸媽:「為什麼我們繳20塊錢,只能拿望遠鏡看D罩杯辣妹,為什麼不是花八百塊錢去現場看爆乳妹?」然後父母只能尷尬的回答:「因為20塊錢的門票只有一支望遠鏡能用啊!你看20塊錢能用這麼大支的望遠鏡已經很超值了。」 這種將教育性質的教育育樂場館拿來跟用穿比基尼免費進場的遊樂園比,基準點根本不同,這樣也比得下去,真是xx比oo。 第三,如果要給遊樂場所打低分,我倒沒什麼意見,基本上,民間不少遊樂場業者禁帶外食,或者在遊樂設施維修時並未依比例退費,更不用說,有些遊樂場連執照都沒申請就開始營業,這些做法在在影響消費權益,要批遊樂場對消費者不夠友善,我當然同意。 但是,社福團體的最後結論,就只是因為遊樂場太少、太貴、不友善,所以,台灣孩子的休閒活動就是超過7成5看電視,6成2上網、打電動。 因為那個社福團體的解釋是:「我們發現說票價太貴的一個影響底下,就是很多家長不願意帶孩子出門,所以導致說孩子整個暑假只能待在家裡看電視打電動上網,變成名符其實的宅童。」 我同意一家四口去禁帶外食的遊樂園沒有個兩三千塊沒辦法脫身,像台北市讓學生可以免費搭貓纜去看貓熊,外縣市沒辦法享受這種福利,就算專程去看天文館或貓熊的門票便宜,但是交通費也很恐怖。 老實說,很少有大人可以跟小孩同步放暑假的,每次放暑假,除了家裡有媽媽或爸爸帶的家庭,都會感到頭大。 所以,要解決這個辦法,很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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