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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回顧--政治
2008/12/30 08:19:02瀏覽1398|回應0|推薦20

昨晚失眠,起床以後,看到的頭條新聞就是阿扁二進宮,終於又回到不少人希望他進去的看守所。
這證明兩件事:
第一、 扁媽燒的香很好,可以保佑阿扁「關關難過關關過」,不過,好香沒有天天燒,還是沒用的,於是乎,扁媽少燒一天好香,審判長換人,阿扁又被關了。
第二、 阿扁有可能是託人燒紙錢,不夠誠意,所以化解不了與邱毅的前世冤仇,當然,更有可能是,紙錢燒得太少,很多冤親債主「喬」不平,只好又請阿扁進去關幾天;不過,更有可能是去錯廟拜錯神燒錯錢,聽錯神棍的指示。

如果要將陳阿扁當成代表台灣在2008年的「亂」象代表,不論哪個報社的讀者群,多少有這樣的共識。
昨天看到《蘋果日報》刊登該報社進行「2008年最震撼人心的新聞事件」票選活動,陳水扁成為最大「贏家」,除了海角7億最受注目外,遭聲押也奪下第3名高票。
至於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民生消費新聞,受到矚目與關切的程度就沒有這麼高,關於這個,下篇文章再說。

不過,我對陳水扁相關新聞的興趣並不高。
理由是:
第一、 其實,這種狀況大概每個人心裡有數,問題是何時會爆發?至少,證明陳水扁在位期間還有隻手遮天的能力,但是,下台之後,再說吧!
第二、 陳水扁相關案情,既然特偵組有證據可以起訴,那就依事證去辦,法官也依法規審判,只要不脫離常理,大概也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當然,周占春的判決或許有他個人的法理見解,但是,法律脫離常理,實在很難不令人有意見,至少特偵組與高院都能根據權責與法律見解處理,大概也沒啥好討論的。
第三、 我認為陳水扁事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司法的問題,還是留給司法解決,不要把司法問題搞成政治事件,儘管陳水扁很希望這會演變成政治事件。

不過,陳水扁事件的問題,如果都能以司法解決,台灣也不需要用個「亂」字形容。

現在的問題並不完全出在陳水扁身上,名嘴以及媒體也要負擔很大的責任。
今天如果只是司法攻防戰,事情就很單純了。
只是媒體老是在枝節性的「話題」上作文章,不論是陳水扁要不要洗熱水,或者頭皮有沒有問題,實在看不出這有成為「新聞」的價值性。
更糟糕的是,一狗票名嘴每天講阿扁或扁家如何,說真的,這些內容無非是根據「壹周刊」或「蘋果日報」的報導加油添醋,其實,花點時間看雜誌或報紙就好了,新聞名嘴講了再多,還不是唸雜誌抄報紙,實在沒意義。
更糟糕的是,媒體還提供「平衡報導」的舞台,一邊去採訪實在邏輯不通的「挺扁急先鋒」,另一邊就要拿麥克風讓「打扁之冤親債主」大加發揮。

「挺扁急先鋒」的邏輯很簡單,就是盡量散播「司法迫害」、「政治迫害」的說辭,相信這套說辭的人不是沒有,不過,歡迎這些人到法院去替阿扁辯護。

但是,會讓陳阿扁的司法問題亂上加亂,更是因為「打扁之冤親債主」非常活躍之故。
我強烈要求「打扁之冤親債主」有積極事證,歡迎提供給特偵組,一次讓陳阿扁相干人等鋃鐺入獄,省得耗費社會與司法資源。
如果沒有積極事證,只有整天爆料,無非只是要耍嘴皮賺通告費。
基本上,從特偵組起訴阿扁的那本厚厚起訴書可以發現,阿扁固然有「職權」可以亂搞,但是,根據阿扁「都是我太太管錢」或者「錢到阿珍有進無出」的說辭,或者根據阿扁他兒子自承「我只是老母支配的人頭」來看,罪大惡極的頭頭應該是阿珍,從這裡看來,審判長讓阿扁無保獲釋問題還算小,特偵組始終不聲押阿珍,這才是大問題。

至於「打扁之冤親債主」每次只在媒體指揮辦案,特別針對阿扁下手,而且還是刻意忽略鉅惡元兇阿珍的存在,這分明就是「公報私仇」,借用媒體、司法等社會公器回報私人恩怨,而且毫不遮掩個人主觀好惡遠大於客觀證據,儘管這是陳阿扁不學好,但是,扁家上下承認是阿珍在背後指揮,那個「打扁之冤親債主」只打扁不打珍,也不會「指揮」特偵組「押扁更要押珍」,一大串案子查個屁?

因此,「打扁之冤親債主」的存在,只有兩個最大的價值,第一、提供「挺扁急先鋒」存活的養分,第二、將司法案件轉為政治問題,以便這些作為稱了陳水扁的意。

如果說,阿扁事件是今年台灣最大的「亂」,是因為阿扁視司法若無物,將法庭當成選舉造勢場合,而阿扁對立面的「打扁之冤親債主」,恐怕是亂上加亂的幫手,尤其只要司法判決不合己意就批評司法不公,只要判決結果與己意不合就亂扣司法帽子,開票結果不合己意就帶頭衝撞法院,同樣的視司法若無物,台灣焉能不亂?

「亂」,不是一個人造成的,是整個社會有人有份,是你我的責任,沒有人逃得開而且撇得一乾二淨。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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