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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不是為了復仇?
2008/04/23 18:00:56瀏覽5626|回應23|推薦31

今天看到新聞報導,王清峰「個人」反對死刑,結果……

先岔題講點別的,在台灣討論所謂的公共議題通常要經過這樣的程序,先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然後,交由所謂的名嘴把問題複雜化,最後,在眾多複雜的問題之後,找到對或不對、贊成或反對、正確或錯誤歸納為是藍還是綠的「簡單答案」,然後,完成整個公共議題討論的「儀式」,最後,到底結論是什麼?
你問我?
我問誰?

所以呢!
基於王清峰是準政務官,個人意見會變成「公共議題」,死刑的存廢理所當然升級為公共政策大辯論。

因此,贊成廢除死刑就是這些理由:
1. 基於人權立場,反對死刑。你問我什麼是人權?靠邀!你問我?我問誰?要不要我當文抄公引經據典唬你啊!

2. 世界潮流,反對死刑。那,日本不是才執行死刑而已嗎?不然,學美國好了,交由各州決定,要殺人可以看風水選地點,決定會不會「殺人者死」。要是保留死刑會和中國的形象一樣野蠻,也好,反正,老共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除非要主張台獨,不然跟中國一樣野蠻也無所謂啊!

3. 如果你覺得看到蘇建和案,覺得有必要廢除死刑也對。畢竟,條子不是神,法官也不是包公,有可能抓錯人判錯案,人頭砍了,不能用三秒膠黏起來。喔!現在改用槍斃喔!那,有空多練練金鐘罩鐵布衫。功力夠的,可以撐到司法還我清白為止。功力不夠,就各安天命吧!

要是反對廢除死刑的話:
1. 最基本的理由就是民主時代由民意決定,因此,法務部統計有近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這個意思就是,不需要公投就能決定保留死刑,要是想公投決定也行,但是不要公投綁大選。

2. 最重要的是廢除死刑以後,犯罪率會提高,既然這樣,乾脆就授權條子伯伯在大馬路上練習打靶,看到搶匪,砰!一槍斃命!看誰還敢搶錢,更重要的是還能把法官判案的時間與薪水省下來,不需要為了討論死刑存廢的問題吵得面紅耳赤,當然,名嘴沒有通告費養家糊口,只好上街搶劫,然後,又是砰!一槍斃命!消滅名嘴,台灣社會回歸一片祥和寧靜。

3. 最直接的好處就是,白冰冰不會變成「反馬大將」,國民黨和馬囧會鬆一口氣。要是你選擇支持白冰冰,還能收到她演唱會的門票。

從兩邊看來,反對廢除死刑的優點比較紮實,贊成廢除死刑實在是太迂遠了,更不符合社會大眾的主流民意,或者說是多數暴力。(不信,你去看看留言回應!2008/04/27加註)

不過,我們還是來講點認真的吧!
一般人反對廢除死刑,無非是擔心犯罪成本太低,使得犯罪率偏高。
如果只是因為擔心犯罪問題,那應該是要研究如何降低犯罪率,而不是討論死刑存廢這種與降低犯罪率未必產生關聯的問題。(從留言回應的反應與態度,更能證明死刑真的和降低犯罪率沒有多大關聯。2008/04/27加註)

尤其,殺一個人和殺20個人都是判死刑,到時候,對於犯罪者而言,反正都是死路一條,犯罪手法更兇殘等於是撈本,請問,還有更高的犯罪成本可以對付嗎?要來個炮烙?還是千刀萬剮?
萬一,遇到的是精神異常的,或者邊緣人格,對這種犯罪者而言,犯罪成本在他們眼中幾乎為零,請問,死刑有用嗎?就算祭出滿清十大酷刑,他們會怕你嗎?
要是按照一般社會輿論在322之前的說法是:「民進黨政府倒行逆施民不聊生導致民眾飢寒起盜心」,民眾紛紛為了搶個麵包不惜殺人回家餵飽12個小朋友,請問,法官會不會判死刑判到手軟?

所以,別把死刑當成降低犯罪的萬靈丹。

劉邦當年搶先一步項羽入關,與民約三事,其中之一就是「殺人者死」,我們可以說這是秦法過苛過繁,不過,換個方式解讀,就是劉邦藉助法令建立一套屬於劉邦的權力體系。也就是說,劉邦擁有絕對權力,才能取代百姓之間「殺人者死」的私刑復仇。
這也意味著,絕對君權的存在,足以定奪生命的存在與否。

到了今天,民眾讓渡予國家機器這個「合法追討正義」的權力,也就是說,私人不能擅自執行「殺人者死」的剝奪生命權,但是,國家可以在大多數國民同意的狀態下剝奪生命權。
這樣有沒有道理?
對被害人家屬來說,絕對有道理。
對加害人來說,嘿嘿嘿!我只能說,哪天誰被綁到刑場,以後就知道有沒有道理了。

但是,如果說這就是檢察官所謂的「形同保護加害人權益」,而缺乏「顧及被害人家屬的感受」,這個意思就是,你家的血海深仇,我檢察官代替國家幫你報了,因此,檢察官即國家,檢察官即正義。
簡單的說,你個人不能報仇,你的任何復仇行為都是犯法的。但是,所謂的「國家」可以用比較冠冕堂皇的理由幫你報仇。

請問一下,既然殺人是錯誤的行為,讓國家代替你殺人,是不是同樣的錯誤行為,只是貼上一張叫做「國家」的標籤,看起來格外偉大,不是嗎?

實際上,中國古代有太多這種顧及被害人家屬感受的案例。
去看看陳子昴的《復仇議》和柳宗元的《駁復仇議》,討論被害人家屬採取「殺人者死」的報復手段而與國家機器衝突,最後,引發死刑存廢的問題,不過,這是死刑存廢議題的特例,重點在於國家告訴你,不能私刑復仇,被害者家屬的感受才不鳥你國家怎麼說,因此,自唐代以後,國家為了考量「被害者家屬的感受」,往往針對復仇所產生百世不斷的殺人問題,留了一個法律的後門,「顧及被害人家屬的感受」讓血親復仇的殺人行為得到特赦。

所以,像白冰冰這種永遠的被害者家屬,有情感上不得不支持國家機器代替他採取復仇行動的理由。我也不願意唱什麼高調,說什麼要寬恕原諒加害者之類的鳥話。
我只是要提醒你:「讓國家機器殺人,和你自己殺人,在本質上都是同樣的殺人,兩者之間並沒有哪個比較高尚的差異,更沒有什麼正義與否可言。」

如果,死刑的存在只是為了「顧及被害者家屬的感受」而「不保護加害人權益」,其實,這等於國家體制存在「復仇行為」的法理性質。

這時候,一直很講究形式主義的中國「德治」文化,就得有個像歐陽修他老爸的好官出來講一下:「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
只是王清峰要講這樣的話,代價就是白冰冰會帶頭反馬。

水果日報採訪這兩個人,老實說,表面上是對死刑存廢的反對與贊成。實際上是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白冰冰是典型的復仇女王蜂,對上王清峰這種人權主義份子,這樣會有什麼交集啊?

把死刑存廢從人道問題搞成國內政治問題,萬一擦槍走火,又回到藍綠對決的原點,到底你要怪白冰冰的復仇心切?還是怪王清峰誤闖政治叢林?尤其白冰冰宣稱要變成反馬大將的威脅論調,這種心態意味著台灣缺乏公共議題就事論事的理性空間,再者,泛政治化的問題非常嚴重。也就是說,白冰冰的挺馬並不是為了什麼認同馬囧的政治理念,但是,他認為可以採取政治手段解決一切與他的價值觀迥異或衝突的公共議題,誠如他先前討厭謝小夫幫陳進興辯護而挺馬一般

話說回來,要是像王清峰說的:「如果殺掉加害者可以換回被害者一條命的話。」這種死刑起碼有點聊勝於無的意義,要不然,人都殺了,再殺一個,只是多死一個人,顧及被害者家屬的感受,滿足社會大眾圍觀的快感,說明這個社會還是有正義的,然後呢?下一個殺人犯還是繼續出現。

所以,我的結論很簡單,如果死刑存廢的公共議題是為了解決犯罪率,那就回歸解決犯罪率或犯罪行為的根本議題。

但是,別把死刑當成解決犯罪問題的大絕招來用,經常使出大絕招會發現很快就不靈了,就像很多人都會覺得閹割是解決性侵害最好的辦法,實際上,真正的性犯罪有很多方法,不需要只靠那一根。

如果死刑是為了彰顯國家機器的權力與人類原始血性復仇的必要,那,小心一點,不要被這種東西吞噬,想想哪天要是變成蘇建和該怎麼辦吧!

如果你覺得死刑能讓你享受復仇的快感,或者只要看到罪犯被槍斃有助於你的精神亢奮,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2008/04/25 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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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1809380
 引用者清單(1)  
2008/05/06 00:02 【貓言貓語】 這樣的“人權”﹐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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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兔
贊成廢死刑---在世界大同以後
2008/08/21 00:26

贊成廢除死刑者:犯罪者認為反正抓到都是死,案子不如作大一點
反對廢除死刑者:犯罪者認為反正抓到也不會死,案子不如作大一點

那是怎樣?
一個後果各自表述?

一個實例戳破贊成廢除死刑者的詭論:張錫銘。
參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C%B5%E9%8C%AB%E9%8A%98

早在80年代他就殺過人,
到民國90年代他和同夥做了多少大案,
轟動一時,
其兇狠狡獪是不用說的了,
當年擄人勒贖且故意殺被害人是惟一死刑,
然而死在他手上的肉票有幾人?
答案是零。
為什麼他沒像格主預測的一律撕票?
是他比較善良嗎??
難道不是因為擄人勒贖但釋放被害人的話,犯人被補後猶有生機;
如故意殺被害人則必死路一條?
(張被補後,至二審為止都判無期)

另一個常被贊成廢除死刑者拿來說嘴的,
是"恢復死刑執行後犯罪率不降反增",
鬼扯這個的可說連基本因果邏輯都搞不通。
這樣說好了:
台灣7~8月時陽光增強、被太陽曬傷的人增加,
同時陽傘的銷售也增加,
難道可以推論出"因為陽傘的銷售增加,導致被太陽曬傷的人增加?"
是因為死刑執行導致治安變差,
還是因為治安變差,才不得不保留對窮兇惡極者的死刑?

在社會治安未改善至另人滿意的狀況下
貿然廢除死刑難道不會導致受害民眾私刑報復的增加嗎?

*********************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4080000/newsid_4085100/4085146.stm

巴勒斯坦領導人阿巴斯於周六簽署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巴勒斯坦內政部發言人說:"巴勒斯坦當局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方面有了新政策。"

在2002年,已故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在國際壓力下取消了執行死刑。

但在今年二月份,現領導人阿巴斯在巴勒斯坦人要求在加沙地帶加強治安的壓力下,就恢復執行死刑徵詢了宗教領導人薩布裡的意見。

薩布裡表示:推遲執行死刑鼓勵了巴勒斯坦人社區內的報復現象。他建議恢復執行死刑。

********************************

好樣的廢除死刑支持者是怎麼說的?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search_result_detail.asp?search1=%E5%94%B8%E6%9B%B8&id=1496

吳志光:...但弔詭的是,死刑廢止的社會未必會導致私刑更加氾濫,若正義觀念停留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話,我個人認為這是以前傳統社會才有的現象。所以,廢除死刑與私刑氾濫兩者間並無因果關係。

你要相信哪一個?

親身目睹自己的社會在廢除死刑後私刑仇殺層出不窮、深感無力與痛心的國家領導人、

還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牧師?


郭孝直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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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有無例外?
2008/05/05 23:02

廢除死刑,有無例外?

如果沒有例外, 如果早幾年施行,

我想,很多人會想幹掉總統吧!

反正下半輩子,就交給國家養。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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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5 14:54

廢不廢除死刑﹐我沒有甚麼太大的想法。

但對於「高呼、高舉罪犯的人權」這樣的想法和做法﹐我就不能苟同。

就如人權允許並保障一個人的人身自由﹐但對於罪犯﹐還能賦予這方面的人權嗎?

而且﹐如果一個人「有人不做、要做畜牲」﹐甚至是已經作惡到了「豬狗不如、人神共憤」的地步﹐就已經不能算是個人了﹐甚至﹐可以說是連畜牲都不如﹐請問還有甚麼「人權」可言?!!

「人權」是給還像一個人的人﹐不是畜牲﹐更不是連畜牲都不如的!!!

至於「犯罪率」﹐比較有關係的﹐應該是「立法」和「執法」方面甚至是「教育」方面的問題吧?

一些犯罪率高的國家﹐普遍上都有「立法不嚴、執法不公」的現象﹐如果再加上「教育」方面(包含國民的道德素質)所製造出來的問題(如「以利益 / 分數為導向」的偏差教育制度和「功利主義思想」…)﹐犯罪率不高才有鬼!

所以﹐對於「犯罪率」﹐近的、治標的方法﹐為「立法」和「執法」﹐遠的、治本的方法﹐為「教育」。

但如果一切祇是想喊喊口號而已﹐那就甚麼都不用談了。



墨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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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弄受刑者家屬
2008/04/29 23:13
由國家代受害者殺人,我同意你所說的,也是錯的行為。

但我認為並非沒有意義。

而認為最大的意義,就是「忽弄受刑者家屬」

1、用光明正大的理由(判決書),給受刑人家屬不能報復的理由。
2、受刑人家屬就算不能接受這個光明正大的理由,要報復的是國家,其中大部分因對國家巨大機器報復感到無力,而不能力行報復,只能把悲傷留在心中。

達成的結果,受刑者的家屬不會去報復受害人的家屬,造成循環不斷的殺戮輪廻。

墨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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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復仇)主義永存
2008/04/29 19:09
如果報復(復仇)主義不存在現代的刑法中,請想一下為什麼有「過失犯」,只是犯人有過失,也不是有意,為什麼要入獄矯正?過失犯不入獄未來也不會再犯相同的罪刑,為什麼要關呢,還不是報復(復仇)主義作祟!

報復(復仇)主義確實不是現行刑法的主流聲音,但他是現行刑法的背景音。而報復(復仇)主義也是各種利害衡量後的結果,想想過失殺人既遂如果無罪,會不會使受害者家屬或利害關係人不再信任司法,只想以暴制暴給加害人正義的懲罰?

另外,作者說「殺一個人和殺20個人都是判死刑,到時犯罪者都是判死刑,沒有更高犯罪成本」之類,我只能說這是未經思考或詭辯。任何刑罰都有極限,請問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就沒有極限嗎?以一個人生命一百歲,成為一個完全行為人20歲,徒刑的實際上限就是80年而已,所謂判刑超過80年者,在不考慮總統減刑、大赦下,都是笑話,也不會增加任何犯罪成本。

amy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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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死之人才會懺悔?
2008/04/28 23:28

不是喜歡辯 但若我們回頭看看陳進興 為什麼被捕前不收手?為什麼判刑後才感到害怕? 為什麼他在槍決以前會感到恐懼呢? 一切 到這一步 太晚了不是嗎? 這兩天加國安省一名被囚以終生監禁的強暴殺人犯要求律師為其申請假釋 檢察官與法官認為"因為沒有死刑 所以他這輩子只能等他死後屍體被送出監獄---這是他唯一能離開監獄的方式" 在加國執法人員發表該談話時 不知是否如同我們一樣在反覆思考死刑的必要性?

死刑可說是人類法律與治權演進的重要部分 在古代有其公平正義的意義 隨時代變遷許多觀念也隨之改變 如同價值觀中的道德感---"自我要求"標準一再降低是犯罪率不斷上升的主要原因 死刑有一定的阻嚇效果 至於預防性?相信如同醫生一樣會告訴你 沒有"100%絕對預防性"疫苗!

我對死刑沒有特別的看法 與大多數人一樣對此問題懷有矛盾 我認為蘇建和案與死刑是兩回事 而我關注的問題是~兩岸三地法律制度不同 如果台灣廢除死刑 中國犯罪者(包括走私毒品)是否在台灣犯案機率(在台審判刑度較輕)將會大增? 將來台灣與中國兩國家審判權之爭又以何為準?......這問題已非單純人道主義而已 是必須三思的問題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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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是不是為了大便
2008/04/28 15:21

吃飯是不是為了大便

是的話, 就停止吃飯吧

台灣人最大的問題就是, 不懂纙楫, 卻長篇大論.....


jackie@lyon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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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死刑,我也反對報復
2008/04/28 04:40
我認為死刑的問題牽涉太廣,但是我還是打心裡反對死刑,想想人類這麼幾千年的文化,最後也不過給惡人一死,那麼讀那麼多書幹嘛?

我本人最近也成為暴力的受害者,一個沒水準的鄰居騷擾我和我的家人,我要報警!!結果他搶下我的手提電話並將其摔濫,我當然還是去報了警,但是警察也不一定能夠保護到我,相反的他可能更變本加厲的來騷擾我們,但是我還是不會用暴力還他,因為畢竟,我沒辦法加害別人,我更不希望我的孩子學會用暴力來抗暴力,那麼對惡人的行為處與一死,不是極致的暴力嗎?惡人也許不能在教化,也許關一輩子都改不了活在世上也是浪費!!

無奈的就是世上有很多惡人,連殺也殺不完,也許我還是假仁義的不想有死刑!!


台客宅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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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
2008/04/28 01:25

死刑的確是集體復仇的心態。死刑的確無法降低犯罪、也無法起預防性嚇阻之用。這在許多研究當中都可以看到。再加上死刑的不可逆,在誤判的情況下真的是很可怕的。

即使如此我仍不贊成廢除死刑。但因為以上種種原因,被告犯有死刑犯行時,檢察官一定要用戒慎恐懼的態度去調查處理,切不可有屈服於輿論而草草結案的情況。
至於你問我既然死刑沒有任何預防犯罪的效果,幹嘛不廢?死者已矣,生者的傷痛需要撫平,他們也許不會成為真正的犯罪者,但他們很可能就此變成社會的邊緣人。念經本來就不是念給往生者聽的。死刑也不是為了祭弔死者。復仇不值得鼓勵,但罔顧他人人權的人又有什麼資格享有人權呢?很單純地這麼覺得。

墨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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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偏蓋全
2008/04/28 01:12
以偏蓋全!

如果因為怕誤判,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請法院關門吧!回到砍人頭的時代吧!

死刑會誤判,那搶劫、偷竊、性侵、詐騙、過失殺人都會誤判,只是可能不到死刑。

為何要優惠死刑?

如果說其他刑罰可以補償、賠償,那請問有多少件其他非死刑的刑罰翻案,得到所謂的補償、賠償?反而是死刑案件,因為極受重視而經常翻案,那是其他可能受誤判受刑人活該嗎?

我記得有個法官說過一句話,其大意指:法官是在一堆謊言中,尋找自認的事實,以作成判決。

只要有審判,誤判就是不可避免的事,但因為誤判就要免除一種刑罰,理由好像也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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