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1/09 10:56:38瀏覽1140|回應2|推薦24 | |
文章同步刊登: 人民力量城市 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你好小‧我更怕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你好小‧我更怕】 從反旺中併中嘉到反旺中吃蘋果,一路走來,我看到了你們的質變。(或者,根本不曾變?) 當年開放設立有線電視時,總以為會群雄並起,市場自由競爭會帶給全台收視戶更佳利益,哪知市場競爭結果讓各縣市只有一家業者存活,而各縣市業者又被幾個資本集團合併,剛開放時的百花齊放只是曇花一現。有線電視這種基礎建設型的投資,終究只有資本雄厚的財團才玩得起。 基於高度集中的有線電視網有可能遏殺電視台的正常發展,NCC以主管機關的身份在全案進入公平會審查之前,以附加條款要求旺中在電視台和中嘉之中做一選擇。這是一個正確的決策,同時也是反壟斷重大的勝利。 可是當旺中由併中嘉變成吃蘋果時,你們繼續跳出來反對,我卻漸漸看不到反壟斷,只看到不斷出現的「中國因素」。「中國透過台商買媒體」的指控,看似中國正在買斷台灣媒體市場,但根本無關壟斷。需知,無論是旺中或林榮三買蘋果,壟斷都有一定的標準,而不是由言論的政治立場判定是否壟斷。 只因旺中蔡老闆投資大陸,也只因他對中共官員畢恭畢敬地配合,所以論斷他會壟斷,各位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你們錯了,而且大錯特錯。當你們高喊無法可管媒體壟斷,可曾研讀過我國的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訴求反壟的目標有三個:規模過大、聯合行為、濫用市場地位影響競爭。無論中時+旺報+蘋果是否規模過大,或者,幾大報之間是否有私下協議或濫用市埸地位影響不同意見的出刊或阻擾新進者加入市場,以上壟斷行為完全有法可管;資金來源只有在認定規模是否過大才需要管理;至於媒體立場是否有「中國因素」更是完全不規範。同樣的行為若換成林榮三買蘋果,審查標準依然相同,這才叫反壟斷。 壟斷當然會影響言論自由,但只要蔡老闆沒有達到壟斷的標準,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無論你們喜歡或不喜歡媒體的內容,他都有權繼續出刊,這才叫言論多元,這樣才能保障言論自由。 當你們害怕中國,不斷丟出「中國因素」、「中國透過台商買媒體」的指控,我看不到反壟斷的訴求,只看到一群思想警察在嘶喊。 因為「中國透過台商買媒體」所以要禁止台商辦報,請問:換個名字在開曼註冊要不要管?林榮三家族在大陸也有投資,也算是台商嗎?台灣還有幾個喊得出名號的企業沒投資大陸?請告訴全國同胞,用什麼標準審定哪位台商可以辦報? 「中國因素」就更可怕了,完全不懂它的內涵是什麼,或是由誰來定義?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是由你們說了算嗎? 關於「中國因素」的思想審查,我們所有人都該害怕,也包括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容我舉個不是那麼久遠的可怕案例。2006~07年,民進黨內部掀起了11寇事件,為什麼不是10寇或12寇?蔡其昌,當年因而落選的一寇,現在正擔任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呢!寇不寇誰說了算?果不其然,不久11寇之外又加了蕭美琴成為中國琴。幸好這只是民進黨內的茶壺風暴。 思想審查最可怕之處就是沒人知道誰說了算!每個自願擔任思想警察的人去審查他人時,都把自己包裝成正義的使者;下一刻,審查別人的人又被另一批人審查,同志隨時可以變敵人,毫無道理可言。 反媒體巨獸的朋友們,容我借用一句你們的口號:你好大‧我好怕。我要說:你好小‧我更怕。總有一天,所有掌權的老頭都會死,你們這些正在吶喊反壟斷的青年朋友們都會變成掌權的老頭,但當你們這批新老頭當家時,卻說開報社得先通過「中國因素」的審查,我怕到時候還得拖著老邁的身軀教未來的小朋友們什麼叫言論自由、什麼叫思想審查。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延伸閱讀: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