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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01:20:53瀏覽885|回應1|推薦26 | |
文章同步發表: 人民力量城市 進退失據的藍色人權和不講是非公義的綠色人權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進退失據的藍色人權和不講是非公義的綠色人權】 人權,是漸進演變的價值,而非絕對的價值。人權,是爭取而來的權利,而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除非我們爭取,否則「人人生而平等」只是一句美麗的口號。 雖然很厭惡,但是不得不這麼說:「是的,陳水扁有權爭取審前不上手銬的權利,也有權爭取審前不受羈押的權利。」是的,不只是陳水扁這個貪污“疑”犯,還包括所有的性侵害“疑”犯、搶奪“疑”犯、販毒“疑”犯、竊盜“疑”犯、電話詐欺“疑”犯、幫派組織“疑”犯、槍砲刀械“疑”犯、....,他們都有權提出要求。 犯罪嫌疑者的人權應受到保障,但是,該保障到什麼程度? 該保障疑犯的人權到什麼程度,是一種價值判斷,沒有絕對的對錯。舉例來說,從前可以用自白來定疑犯的罪,所以有警察會以私刑取供。過去的人可能可以接受「不打不招」,現在我們在意的是不能「屈打成招」。又如過去檢察官即可羈押人犯,現在必須經過法院審理同意。 雖說沒有絕對的對錯,但在制度演進時,總要經過當代人是非價值的考驗。我們可以參考美國怎麼做、歐洲怎麼做、日本怎麼做、聯合國人權宣言怎麼說,但最後是要由我們本著良知來決斷該怎麼做。不是馬英九說了算,不是民進黨說了算,更不是美國某某基金會或某某學者說了算。 把陳水扁三個字遮掉,對於禁止檢察官在移送時替疑犯上手銬,我們贊成嗎?這其中也包括組織犯罪的幫派份子、慣竊、毒癮者、擄人勒贖者等樣態的可能疑犯。 把陳水扁三個字遮掉,對於禁止檢察官在審前羈押疑犯,我們贊成嗎?這其中包括會恐嚇證人的黑幫份子、連續性侵疑犯、毒癮犯罪疑犯、電話詐欺疑犯,以及,類似王又曾一樣惡質的企業主。 把陳水扁三個字遮掉,對於另設不同場所收容被羈押疑犯,並且提高其待遇,我們贊成嗎?這其中包括毒癮犯罪疑犯、電話詐欺疑犯、慣竊疑犯。 在考慮上述問題時,千萬別忘了,現今在中華民國,檢察官要羈押一個人,該名疑犯除了可以聘請律師充分為自己辯護之外,還必須由法官開庭裁定是否同意。若檢察官無法提出令法官認同的證據,檢察官無權羈押任何人;萬一法官也誤判了,將來被告疑犯被判無罪時,國家也必需依冤獄賠償法對無辜者做出補償。 再次強調,上述問題沒有絕對的對錯,我們必須憑自己的良知做出判斷。若我們對自己的良知沒有什麼信心,俗話說沒有知識要有常識,沒有常識要多看電視,美國熱門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的劇情裡,倒是常有疑犯在警方偵訊後就直接上手銬押走的畫面,大家不妨參考。 自從陳水扁被收押以來,民進黨突然變成人權鬥士,還組團到美國告洋狀;而馬英九政府也好笑,為了消除美國人的疑慮,竟然組團到美國去消毒、遊說。美國某學者說我國收押標準不當,馬政府就要檢討另設場所收容羈押疑犯。怎麼不見馬英九政府和國民黨用同樣重視的態度,向國民說明我國的羈押制度? 當大陸毒奶流竄世界,不見民進黨向美國告洋狀;當美國黑心次貸商品坑殺台灣人民血汗錢,不見民進黨組團向美國抗議;當民進黨執政八年沒想過要改變羈押制度,突然之間卻因為陳水扁這位貪污疑犯被收押,各個兒變成了人權鬥士。 我突然明白了,在台灣,貪污疑犯比吃了毒奶製品的小老百姓更有人權、貪污疑犯比被美國連動債坑殺的小老百姓更高貴。至少,藍綠兩政黨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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