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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2008/07/09 00:02:07瀏覽1634|回應3|推薦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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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城市 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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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罪刑法定和無罪推定
認識『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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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接連著介紹「財產來源不明罪」理論,可能對大部份人而言會說:「你說得不錯,我們樂觀其成。」

是的,我們多半的人會覺得應該反貪腐,但真的需要親身參與、督促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時,大家多半只認為「財產來源不明罪」“有也不錯”,還沒有急迫到“必需要有”的地步。

回想紅潮之前,整個社會憤怒了,認為再給陳水扁搞下去,國家沒前途了,小孩也沒前途了,於是許多婆婆媽媽走出涼爽舒適的冷氣房,陪著大夥沒日沒夜地守在廣場上。然而陳水扁終究沒有辭職,造就貪腐陳水扁的溫床依舊存在,僅舉兩例來說明:

一、郭瑤琪收受南仁湖集團二萬元美金案

本案中郭瑤琪和檢方之間的攻防,主要在於南仁湖集團後來並未參與台鐵台北站整建營運的標案,所以該筆20,000美金究竟是贈款或賄款,將來在法院審判時,是檢方和律師攻防的重點。

儘管郭瑤琪最後有可能被判無罪,然而任何一個公務員平白地接受商人“贈款”,小老百姓能心安嗎?

二、王金平和劉泰英的麻將

新瑞都案爆發時,在地院中出現一份證據,是劉太英招待所中政商名流打麻將的賬冊。其中有王金平一晚輸了400萬元的記錄,媒體詢問王金平時,他也很乾脆一口承認。

本案例是發生在李登輝時代的醜事,劉泰英從無公職,卻可直接影響到李登輝,所以政商名流競相到劉泰英的招待所中“交陪”。王金平雖有立法委員的身份,卻只是去打打麻將,輸點錢而已。

他們都無罪,但我們小老百姓要問:這些高官們哪來那麼多錢?

上兩例都是現行貪污治罪條例可能抓不到或根本抓不到的貪腐。

李登輝下台了,劉泰英失勢了;陳水扁上台了,招待所主人換成陳哲男、黃芳彥、馬永成等人。現在換馬英九上台,大家難道不想問何時、何地,又會出現新的招待所主人?

或許多數人對馬英九先生抱著厚望,認為他不像陳水扁一樣愛搞錢,愛護他的人,何妨讓我們從制度上根本防止貪腐歪風,不只讓馬英九可以從任上清清白白卸任,也讓以後的總統都能清白卸任。

柯媽媽推動第三人強制責任險立法,辛苦了8年,因為李登輝一句話,才讓立法院快速通過立法。馬英九先生這一任只有4年,現在不急著推動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難道要我們等4年過後再給他一次機會?

王清峰部長宣稱要推動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很好,讓我們推他一把。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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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fang0606&aid=2019743
 引用者清單(6)  
2009/01/29 08:05 【cfang0606 的網誌】 羅斯福新政經驗 清廉是救經濟的基礎
2008/08/25 00:50 【cfang0606 的網誌】 財產來源不明罪在立法院中的隱憂
2008/08/20 23:42 【cfang0606 的網誌】 陳水扁洗錢案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重要啟發
2008/07/20 00:37 【cfang0606 的網誌】 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為貪污罪逃生門?
2008/07/10 00:05 【方總統競選辦公室】 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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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馬溫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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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兄, 我要到處貼你的大作喔
2008/07/14 18:27

絕不能讓無恥馬英九ㄉ 特別廢除罪案通過!!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08-07-14 19:58 回覆:
敬請愛用,不要客氣!

弼馬溫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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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馬嬸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還不如我們上街!!
2008/07/14 17:38

馬嬸本身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的受益者, 他是寧可特別費除罪  幫扁護航不解密

也不會修陽光三法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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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著四年,望著八年
2008/07/10 16:26

小馬的確可能是坐著四年,望著八年啦。

小馬能不能,硬不硬,的確事關以後的望八。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08-07-10 23:12 回覆:
才不管他是不是“望八”
咱倆在廣場前沒日沒夜的那段日子
可不是為了讓他馬英九當總統
如果沒有推動這些廉政法案,向下的大姆指會指向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