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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的境外公司,是天上掉下來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最佳案例
2008/07/02 23:31:20瀏覽1265|回應0|推薦11
引用文章
趙建銘的境外公司,是天上掉下來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最佳案例
認識『財產來源不明罪』


新聞導讀:
才討論財產來源不明罪,天上掉下來一個大好的範例。
趙建銘當台大骨科醫師期間的薪水僅只200萬年薪,台大醫師還是公務員,若有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他得好好解釋200萬美金的資金來源,不然趙翊安、趙翊廷只能到牢裡探望老爸了!
不過趙建銘的案例也引發了另一個反貪腐議題:假藉權勢謀取不當利益。
早先南部曾發生有人號稱是陳水扁的「國舅」在外招搖撞騙,說他可以幫忙疏通一些事情,騙了幾家無法合法立案的社福機構。這就是典型的「假藉權勢謀取不當利益」,這件事後來是以詐騙案來偵辦,但若是被他“疏通”成功了,就不構成詐騙,反而沒有罪!除非檢察官能證明“疏通”時有公務員瀆職、圖利,才會有共犯的問題。
若趙建銘不是娶陳幸妤,他哪能有這麼多“金主”?若真有財產來源不明罪,而趙建銘當時不是公務員(台大醫生),一樣制裁不了他!就好像趙玉柱拿別人的顧問費,教人“做人做事的道理”,一樣無法可管。
將來的確有需要研訂「假藉公務員權勢謀取不當利益罪」陳水扁一家,真的是研究貪腐的好標本!

趙建銘一人公司 扁家海外金庫?
立委邱毅昨天爆料,扁駙馬趙建銘在九十四年八月廿四日,即台開內線交易案發約一個月後,在英屬維京群島開設一家資本額兩百萬美金(約合六千四百萬新台幣)的一人公司,邱毅直指這是第一家庭的海外金庫帳戶。

邱毅質疑,前第一家庭成員擁有的海外秘密帳戶或是境外公司不知還有多少,他將把這起案件送法務部洗錢防制中心徹查。

台開案中同列被告的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也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資本額同為兩百萬美金的公司,核准日期只比趙建銘早了七天,邱毅質疑時間非常巧合。

邱毅指出,資料顯示趙建銘申設的公司名稱為「Ann-Ting Tech Co.,Ltd」,註冊資本額為美金兩百萬美元,超出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法定最低股本五萬美金甚多。公司名稱,是趙建銘兩個兒子趙翊安與趙翊廷名字中的第三個字英文拼音。

依據該份申請書登錄資料,該公司僅有一位股東與董事,英文姓名均為「CHAO,CHIEN-MUNG」,登記住址為民生東路四段的民生官邸,股東與董事的職業則填寫「doctor」,申請表格並附上趙建銘的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邱毅還指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與吳鈺瑾夫妻在趙之前,於八十四年八月十七日取得英屬維京群島設立資本額兩百萬美金、名為「Robin Tech Technology Co.,Ltd」公司的核准證書。

根據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的起訴書,台開弊案的兩次三井宴分別在九十四年七月十四日與廿一日,趙建銘隨後由其母簡水綿在七月廿五日出面和游世一、蔡清文買下彰銀一萬兩千一百張的台開股票,與趙、游兩人鉅額出資成立境外公司時間非常相近。

邱毅表示,趙建銘以其行醫所得,無法在短期內賺到六千四百萬台幣,進而到避稅天堂的英屬維京群島投資成立境外公司。他質疑趙、游兩人可能利用台開弊案所得,或是其他尚未曝光的案件獲利,透過成立海外公司方式洗錢。

根據邱毅取得的資料,趙建銘與游世一兩人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廿四日透過代辦公司,聲請解散他們各自成立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邱毅質疑,聲請解散的時間,正好是在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因國務機要費遭以貪汙罪起訴後,以及趙建銘在同年十二月廿七日、因台開弊案一審被判七年徒刑前,時機非常巧合。

【2008/06/24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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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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