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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先乘除後加減】?
2008/09/30 09:36:33瀏覽9268|回應3|推薦3

為什麼【先乘除後加減】?

    我發現其實很多人不知道為什麼要先乘除後加減?很好玩,其中竟然還包含老師!我還記得我以前的小學老師,曾經告訴我們說:『近視眼為什麼要戴凹透鏡呢?因為凸透鏡會聚光,會把眼睛燒掉!』,這是什麼亂七八糟的老師!

    我很可憐,因為不只老師,也還有同學告訴我:『豬的IQ排第三,人類是第九!』。

    知道要這樣卻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目前這個【已知的世界】只有【加減法】,而這個以1為基本單位的增減,可以通用目前這個【已知的世界】,可以以這個原則,進行【變化】的紀錄與預測。

    1+1+1+1+1=5

    上述記錄了【5】個東西,事實上,是【5】個【1】,所以大家看到【2,3,4,5,6..】,其實是幾個【1】的符號。

    2+3=(1+1)+(1+1+1)=5

    所以2+3=5,真正的運算是上述的式子。而【乘法是加法的簡化式子】,目的是容易記錄與運算。

    3*2=3+3=(1+1+1)+(1+1+1)=6

    所以乘法真正的運算是上面的式子。

    5+3*2=11

    依上述原理,還原一下

    5+3*2=5+(3+3)

    所以先乘除後加減的原因出現了,目的是【還原回去原本的加法】,也該知道為什麼有【乘數】與【被乘數】?他們的意義是不同的,所以【3*2】與【2*3】,意義是不同的。繼續之前的運算

    (1+1+1+1+1)+(1+1+1)+(1+1+1)=11

    所以用手指算數學是對的!老師們不要再亂罵小孩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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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chahacaptain&aid=2259731

 回應文章

funny
why
2011/05/10 03:17
因為這裏不是芬蘭而是台灣
在芬蘭師資來自於第一流的人才( 從Daniel Coyle的The Talent Code裏聽來的 ),但在台灣卻來自第N流,所以台灣的老師混口飯吃很正常。
彼得鄧(cchahacaptain) 於 2011-05-11 15:52 回覆:

其實也不能全怪老師,我是不清楚外國的制度如何?就以我認為的,台灣的假仁假義太嚴重,我舉個例子,台灣的老闆大概有不少比例會希望員工都像關公一樣講義氣,義薄雲天,甚麼都不要,也不要薪水;老師呢?一講到老師,孔子臉就出來了,不能講錢的;教育呢?馬上就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千年樹妖就出來了,不太敢講商業的;政治呢?議員、立委、總統,個個都在比窮,比可憐,阿扁還曾經強調自己是貧戶,真奇怪,難道就不能有個有錢人出來拍拍胸脯,大聲的說我很清楚要怎麼賺錢,我有辦法讓大家都朝向有錢人邁進!

很單純的,如果是老師,我覺得乾脆一點,班上有幾個考上建中的,台大的,就加薪多少錢,參加比賽得名,也加薪水,學校根本就是職訓單位,不要不敢承認,老是拿孔子的尺量老師,把"有教無類"給表面化,把孔子弄臭了。工研院裡面也有很多很優秀的人,薪水卻只有幾萬塊,逼得人家不得不搞怪,結果就有人拿關公的尺量他們,罵他們是台灣的叛徒,從來不去想自己是不是劉備。

怪事太多了,總歸一句就是"假仁假義",真的是成也中華文化,敗也中華文化!


如何解釋一般的情形嗎?
你的解釋對國中數學就行不通了?!
2009/01/09 00:49

敢問若題目改成 √2 + (-√3) *(- √5) 如何用你說的方法解釋?

-√5 有 -√3 個是什麼意思?你怎麼還原?如何自圓其說?

彼得鄧(cchahacaptain) 於 2009-01-12 09:30 回覆:
    好問題,我曾經也被這類問題困擾了十幾年,我這幾天比較忙,所以先給您大略上的解釋,比較複雜的解釋我會再寫一篇,究竟對不對我也不知道,但至少是我認真想過的。
    基本上會有這個疑問,問題出在我們的教育考試太多了,以致於大家把等式的變換變的太理所當然,一個式子的出現,無論是中國算經用中文描述,或是西方的字母型態的方程式,它都是【某個狀態的表達】,式子中的【加減乘除】是我們的初步的動作,能不能走下去根本不知道,所以當我們看見
    A + B
    其實A與B是兩個【完全不相干的符號】,當我們【尋找到A與B共通性】之前,這個式子【能不能走下去根本不知道】,根號也一樣
    √2 + √3
    其實上式也是一樣,我們必須尋找到兩個根號的共通性,才能繼續走下去,很遺憾絕大部分平方根都是無理數,這就是為什麼【有理數】這麼重要的原因,因為【分數型態】,是我們目前數學中合併成功與否的重要途徑,所以除非找到兩個根號的關係,否則上式就是結果,中文的解釋就是【想把兩個根號合併】,如果強制要走下去,只能把兩個根號【近似成小數】,破壞性的近似,實際上已經不等於了。
    所以您提到的式子,某個角度已經是最終型態,因為都是無理數,無法再走下去了!我也解釋不了了。
彼得鄧(cchahacaptain) 於 2010-04-16 16:53 回覆:

請參考:畢氏定理的由來


覺得這個公司實在很靠要~~
嘿嘿~~
2008/09/30 15:06

這是我第一次在你的Blog除了小說~第一篇看懂的文章!!

多寫這種大人都該知道的東西吧~~!!

彼得鄧(cchahacaptain) 於 2008-11-26 22:15 回覆:
感謝您的支持~~~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