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聞看得少,很慚愧這則新聞到現在才知道.從前我奇怪~為甚麼要稱呼他為狂人 ? 看完新聞,不得不佩服當年的記者用上的這個形容詞太妙了.
狂人世家毆打雇用的僕人,不以為不對, 受監禁罰款,卻 讓狂人深覺顏面受損害嚴重, 甚至認為享受罪罰的寬容禮遇是天經地義.這只能讓人嘆息, 附和B所說的 深感”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不同水平民主自由的兩個國家, 是要如何去講得清尊重人權這件事?
B也別介意了, 雖然瑞士總統道歉逮捕,主要也是化解可能面臨的修憲危機, 委屈是委屈, 終算之前的反常投票通過已經表示過瑞士人的憤怒了.這個事件看在已然民主自由人的眼裡~拿到道歉的利比亞也沒討到甚麼便宜啊, 無非是拿到一塊遮羞布,告訴世人們他們家毆打沒錯, 不尊重人權也沒錯而已~不正是欲蓋彌彰嗎?
事件雖借宗教發作, 其實跟宗教無關; 收到這個道歉的利比亞有識之士, 想是恥辱至極, 更加不是滋味吧.利比亞也吞下苦果了,相信這個苦果會在利比亞發酵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