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3/06/03 13:37:32瀏覽13277|回應1|推薦5 | |
SGS迷思! --檢驗有效期限與範圍
近日來非法添加物引發毒澱粉與鹿角菜膠(黑心添加工業級防腐劑EDTA)事件,衛生署便宜行事措施:「賣粉圓、黑輪… 要貼安全告示」,不但自欺欺人,在新一波查驗中已出現無效事證(詳:註一)!看倌們如果仔細回想塑化劑風暴事件,每當衛生主管機關公布廠商抽樣檢測驗出含有塑化劑要求產品下架回收,一段期間後就會在報紙出現廠商大幅廣告:強調自家產品自行送驗通過SGS檢驗,大剌剌刊登SGS檢驗合格畫面,利用產品時間差,大玩移花接木、混淆視聽遊戲(廠商若存心將特製品冒充常態產品送驗必然過關,可參考:2013-05-27商業周刊 1331 期「通路知情不報 滿街黑心食品」)!這些不肖廠商用來欺騙消費者手法,本就來自塑化劑風暴期間昏庸官僚不負責任官樣作法(詳:2011衛生署D-DAY公告);衛生署食髓知味一再唬弄小老百姓,把官方應有全面抽樣檢驗成本全面轉嫁給廠商(量販業者採相同作法),又無法確實保障人們食品安全!!
筆者多次強調『任何廠商自行送驗產品檢驗報告,只對該件送驗樣本負責;並不符合嚴謹遵守統計學抽樣原理下所隨機抽取少數樣本檢驗出「具備代表全體樣本」檢驗效力!程序或作法不對如同完全沒進行隨機抽樣,等於什麼事都沒做(同屬欺騙消費者詐騙行為)!』,也提醒衛生署若堅持便宜行事措施可得牢牢記住:進貨日期、批號不同,檢驗就得重來一次;在6.1聯合報「泰樹薯粉 嘉縣驗出毒、投縣說沒事」新聞中,『嘉義所驗出樹薯粉為去年進口,和南投所抽驗的並非同一批進口的。』點出了包括SGS在內檢驗學基本問題!稍有產業概念或看過Discovery 製造的原理,都該知道:任何產品不可能達到百分百品質與內容完全相同,因此稍具規模與責任感廠商,都會有品管監督部門與必須遵守嚴格程序,為的就是確保產品符合一定品質與安全範圍,這也表示了不同時期生產貨品,可能會有不同品質!一般生活用品都得嚴格執行隨機抽樣檢驗這項企業永續生存鐵律,為什麼食品、餐飲與量販業、觀光業者可以大膽到不把「隨機抽樣檢驗」當一回事!!
消費者在購買任何食品(包括健康食品)、藥品,必須了解廠商自我標榜「產品通過SGS檢驗合格」真正意義是什麼?任何「SGS檢驗合格」報告有效範圍只限於該件送檢樣本(詳:SGS安心資訊平台揭示訊息或隨附截圖畫面),若廠商未嚴格執行符合統計學隨機抽樣原理,就與眼前產品沒有任何關係,即使嚴格執行符合統計學隨機抽樣原理,也得確認:與「SGS檢驗合格」報告是否屬於同一生產批號,三天前的合格與三天後的產品間並沒有關聯也不具任何意義!即使有「SGS檢驗合格」報告,還是得牢牢記住:進貨日期、批號不同,檢驗就得重來一次,「SGS檢驗合格」報告有效期限與範圍最多僅限於該日期生產同一批號產品(必須嚴格執行符合統計學隨機抽樣原理)!政府官僚源頭管理措施若一直不上軌道(化工業者把工業用原料賣給食品業,食品業暢行無阻進口工業用原料...),人們就得一再提心吊膽!這也是筆者為什麼會大力建議『...義美食品...大方捐款贊助...呼籲包括統一、旺旺、康師傅、王品等食品、餐飲與量販業、觀光業者共同贊助!而衛生署也該拿出斷然措施...禁止業者...片面自行送驗...必須透過主管單位進行符合統計學隨機抽樣原理實施檢驗...從源頭下手徹底解決問題...設置食品安全基金...詳:從義美到關廟麵失守談起』!
----------------------------------------
註一:一、粉腸業者「...義和發傳真未檢出的檢驗報告,以為沒問題才繼續賣,但業者傳真的是五月十六日送樣報告,與進貨日期、批號不同。...詳:粉腸中箭 澱粉商:查問了 仍被騙」,二、耐斯集團董事長特助蔡慧倫表示,向立光農工購買的洋菜粉都有食品檢驗合格證書...詳:愛之味︰被合格證矇騙。 後記:例證越來越多,根據聯合報新聞,06.05有供貨廠商證明 主婦聯盟2商品仍含毒澱粉;北回水晶餃張姓業者說,半月前爆出義美小泡芙事件,即要求飛飛澱粉公司提供合格證明,沒想到有合格證明的地瓜粉也出問題。所謂檢驗報本就僅供參考,就如附圖SGS安心資訊平台揭示訊息第一項所明列:檢驗報告結果僅代表送測時的單一樣品,不代表該廠商該所有商品。因此「即便業者已寄送保證書,表示未含添加物,但為了安全起見,商品還是被回收下架...詳:日暫停進口台產澱粉」。顯然衛生署一廂情願措施,不但自欺欺人,他國政府也不會輕率隨之上當接受!
附圖一
|
|
(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