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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20:20:51瀏覽756|回應4|推薦13 | |
有關臺中市北屯區發生的5億高中生命案,法務部管轄指揮的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最近表示,死者手臂上的針孔施打針劑弄的、頸部勒痕是套用護頸弄的,不排除是死者送醫後由醫護人員弄的,有相驗照片及就醫紀錄可以證明,也說他們才是法定公益代表人,憑事實偵辦,要外界不要評論。 我還記得緬甸KK園區詐騙案正火熱的時候,有名旅居德國的前檢察官投書UDN鳴人堂表示,外界不應評論相關案件,應全交由檢方憑事實證據辦理,可是自從不久前陳玉珍檢察官收賄案爆出之後,我對於臺灣檢察官就產生不信任感。 在我看來,檢察官也是領國家的薪水做事,而國家的薪水是來自民眾被依多種法定名目要求繳納的金錢,如稅金、規費、罰金、罰鍰、回饋金等,民眾自然有權過問檢察官的案件偵辦,不宜任意用偵查不公開的說詞要民眾閉嘴,法務部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這回在5億高中生命案中,目前看來偵辦的效率並不像辦顏寬恆那樣地好,所以被質疑也是必然的。 民眾對任一公家機關的案件處理有疑問或質疑,相關業務承辦是要盡力依照規定與程序去回覆民眾,而不是叫民眾閉嘴不要評論、不要提問、不要質疑,法務部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自認是5億高中生命案唯一的法定公益代理人、叫別人閉嘴,未免傲慢自大了些。 而針對法務部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的說詞,我覺得他們恐怕也不是很確定,死者頸部上的勒痕、手腕上的針孔究竟是不是醫護人員弄的,如果真的那麼確定,那麼為什麼當初相驗完沒有立即說呢?難道不可能是夏姓代書或其兒子買通或誘騙醫護人員弄的,就是想要誘導檢方、警方以自殺結案,好順利奪取財產嗎? 畢竟以我所知,臺灣的代書當中,有些人其實就跟鄉鎮市民代表、縣市議員或區域立委一樣常去政府機關串門子、跟承辦或其主管套交情,也有的會去針對個別土地申請案要求承辦儘速設法核准(儘管明顯與規定不符),或者針對個別土地違規案要求承辦儘速設法搓掉(儘管違規事實明確),品德操守很有可議之處。 更何況,臺中市的這起5億高中生命案,疑點不只是死者頸部的勒痕、手腕上的針孔,還有從10樓墜下卻只是一隻手骨折,以及夏姓代書之子在高中生獲贈財產達上億之後,迅即找兩名路人證婚,2小時以後高中生便墜樓身亡等,這些都讓人很難相信,高中生是自殺身亡的。 法務部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這起5億高中生命案中,看來目前是認定死者本身有自殺意圖,遂囑託別人幫他自殺,而不去懷疑是否完全是做為事發後最大得利者的夏姓代書之子甚至夏姓代書本人所為,所謂的證據、事實,也有可能是有心人製造出來,以引導檢方或警方朝有利於己的方向去偵辦的。 總之對於這起5億高中生命案,我還是認為夏姓代書之子、夏姓代書本人,還有其他可能因事件的發生而蒙受利益的人,都該成為檢方或警方調查或懷疑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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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