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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生態保護區遇山難
2022/09/15 19:37:56瀏覽1242|回應2|推薦22

有名臺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日前攀登池有山的時候出事罹難,而這起意外發生的地點,經查是位於學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而其實鄰近的品田山也位於該公園的生態保護區,過往也常發生山難。

對此,【國家公園法】第19條有規定,要進入生態保護區應先經過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許可,換言之,要進入雪霸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依法是要經過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許可,故如果該管理處同意或沒有阻止的話,遊客就是可以進到該區裡面。

故對於該名臺北地方法院法官今年9月11日,臺灣天氣不穩定的時候前往池有山登山,我首先想問的是:臺灣的山域在颱風天、下雨天格外危險,山路也會改變,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為何不基於安全的理由禁止遊客進入?莫非是怕得罪人?

而除了遊客或其他民眾進入要經過許可之外,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依照【國家公園法】的規定,做這些事情也要經過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1)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梁之建設或拆除;(2)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3)為應特殊需要而引進外來動植物、採集標本、使用農藥。

在這當中,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梁之建設或拆除、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如果範圍廣大或性質特別重要,國家公園管理處應報請內政部核准,並經內政部會同各該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國家公園法】目前禁止做這些事情:(1)水面、水道之填塞、改道或擴展;(2)礦物或土石之勘採;(3)土地之開墾或變更使用;(4)垂釣魚類或放牧牲畜;(5)溫泉水源之利用;(6)廣告、招牌或其類似物之設置;(6)原有工廠之設備需要擴充或增加、變更使用者。

然而,以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的觀念看,臺灣歷年來常發生遊客迷路或遭遇山難的地方,常見的除了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之外,還有森林區林業用地、國土保安用地等,它們的共同點,就是都不只管制跟農業經營無關的土地開發利用,也管制種植作物、飼養牲畜、採捕或養殖水產等跟農業經營有關的活動。

也正因為這幾類土地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較為嚴格,對民眾土地開發利用的限制較多,因此也才能夠保留較多原始的自然生態風貌,而總能吸引遊客不畏颳風下雨、不怕叢山峻嶺地前往,而各林區管理處、國家公園管理處,似乎甚少出於安全的考量,而明令禁止遊客前往觀光。

但說真的,我覺得臺灣的山域在平常就要小心謹慎、不能掉以輕心了,更別說是在颱風天、下雨天或寒流來襲的時候,各林區管理處、國家公園管理處,在必要時還是應基於安全的考量而限制民眾入山,以免發生憾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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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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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10:11

個人安全是個人的事,自己應該負全責,

在加拿大,懸崖瀑布邊都不設護欄,破壞原始景觀,

救護車、救難經費需自己買單,沒道理大家幫他付錢。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2-09-16 19:21 回覆:
很多臺灣民眾就是覺得,反正出意外自己或自己的家人不用出錢,就沒有風險意識。

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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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20:39

山區林木茂盛,有時候看到滿地清翠,腳沒踏下去之前認為土壤必然夯實,但腳踏到一半才知道下面是空的,那時已經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這位法官全身骨折而死,可能歷經重摔,其實迷路後對環境不熟可以求援,很多人都是自行找路意外喪生的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2-09-16 19:20 回覆:
小心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