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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7 18:36:02瀏覽1653|回應13|推薦48 | |
經濟學可以分析愛情,同樣地,在學科發展史上與經濟學「麻吉」的社會學,也可以拿來分析愛情,尤其是「相親」和「自由戀愛」兩者的行為選擇。就這方面而言,一般的生活常識會認為,自由戀愛相對比較符合未來的趨勢潮流,反之,相親總給人一種制式的、保守傳統的刻板印象,不過,它們確實都可能引發愛情。 從社會學看,「相親」與「自由戀愛」最明顯的差別,在於社會單位介入(最常見的是家庭)的強弱程度,進一步而言,「相親」的行為背景,家庭親屬的意志具有很強的決定力。當事者行為決策之意見參考的重要他人,可能會依據平常對當事者的印象,可能是男方、可能是女方,從而透過軟性或硬性的方式,來影響當事者的行為決策,這方面的案例很好找,隨便一齣連續劇、電影都可以找到一堆。 當然,社會單位對戀愛行為的介入,例如家庭,也不見得都是強迫性的,就此,我提出一種可能的情況:個人可能因為「時間預算」(Time Budget)當中,對於「談戀愛」編列的時間支出過於稀少,而工作、其他休閒項目的時間支出過多(按:這可能以比例或以實際數量表示),而沒有太多的時間去處理愛情方面的議題,就此,個人可能就會需要靠父母或其他親友幫忙介紹對象,且安排「相親」的期程。 需注意一點,這裡所談的「時間」,主要並不是「機械時間」,而是牽涉個人主觀意志的「心理時間」和社會制度架構當中的「社會時間」,基此,當一個人表示:「我沒時間談戀愛,誰能幫我介紹對象?」通常意味著,這社會面和心理面的時間匱乏,促使著他(她)產生「相親」的需求,這個時候,社會單位的介入不但較無造成束縛的可能,有時反而是一種幫助,當事人可能減少尋找對象的思考時間。 相較於「相親」,「自由戀愛」似乎是被多數人所嚮往的,在其他社會因素獲得控制的情形下,希望「自由戀愛」的人可能仍比「相親」多,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輕人,就此,從國家文化價值觀的構面來看,「相親」具有集體主義的色彩,而「自由戀愛」則具有個人主義的色彩,當然,這種差異也還是回歸到我前面所講的:「相親」與「自由戀愛」的主要差異,從社會學看,是社會單位的介入程度。 就一般的常識看,教育程度越高、社會經濟地位或職業聲望越高的人,對「相親」的傾向程度似乎也會越高,因為,具有些特質的人,往往都會被認為是比較謹慎的,比較會考量成本、風險或效益的,不過,從社會學看,考量「戀愛是一種社會關係的建立」這項事實的話,那麼,即便是自由戀愛,也須考量包曼(Zygmunt Bauman)的社會關係分析方案:「交換」與「愛情」的傾向程度或佔有比例。 就此,我不認為「自由戀愛」一定比「相親」缺少社會經濟條件的考量,有些人即便是自己尋找戀愛對象,除了人品與長相之外,可能也會考量對方的社會經濟條件,如學識、財富、社會地位、家世背景等,基此,根據林南對「社會資本」的分析,談戀愛或者結婚,其行為動機當中,可能就包含這種考量:藉著與某個具有某項優勢社會經濟條件的人建立社會關係,而促使自己社會經濟條件的優化提升。 我想,不論是「相親」或是「自由戀愛」,多半不會完全不考量這點,不過,前者考量的可能性或許比後者大;而且,恍如少女漫畫之情節般的戀愛行為,也不是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世界當中出現,只不過,這種戀愛關係可能會被社會規範或阮囊荷包挑戰,前者可能依據戀愛雙方年齡、教育程度、收入(財富)或社會地位的差距程度做出挑戰,而會被挑戰的,也多半是透過「自由戀愛」產生的非慣俗配對。 總此,從社會學看,「相親」與「自由戀愛」的差別有二:其一,社會單位的介入,「相親」可能比「自由戀愛」強;其二,以社會規範認知作為行為選擇依據的可能性,「相親」比「自由戀愛」大。至於選擇這兩種戀愛模式的影響因素,或許是傳統社會規範對愛情觀的社會化作用,但實際而言,這點很難說個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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