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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23:15:23瀏覽677|回應0|推薦10 | |
七十三歲的母親戴著老花眼鏡,捧著一本英文文法書,問我:「為什麼這個句子的動詞要用 "is", 那個句子的動詞用 "are"?」放下手邊的工作,我耐心地跟她解釋,因為兩組句子的代名詞一個單數、一個複數,因此動詞的用法也不同。 五年前報名參加成人學校英文班的母親,經常被文法裏的代名詞搞得暈頭轉向。因為中文會話沒這個困擾,所有的「他」「她」「它」「祂」聽起來是同一個音。這個人稱代名詞的問題一直到現在都仍是我的語言障礙。儘管在美國住了二十多年,每逢開口說英文時,碰到“He"、 "She" 時,還是得先腦筋急轉彎一下才說出口。 代名詞顧名思義就是代替名詞。這些名詞的「表兄妹」,乍看之下沒有名詞與動詞來得重要。但是在聖經裏,代名詞卻傳達了一個重要的社區(community)概念。 在一個屬神的大家庭裡面,基督徒彼此互稱弟兄姊妹,有共同的信仰,敬拜同一位上帝,竭力追求同一個真理。在一個理想的狀態下,以基督為首的教會裏,沒有所謂的「門戶」觀念。一個大公司CEO旁邊坐的可能是一個水管工人,搖滾樂團歌手可以跟圖書館員一同敬拜讚美。在這個社區裏,大家長是耶穌,我們都是神的子民,都是一家人。 在這個家庭裏,沒有「他們」,只有「我們」。 兩千年前,在當時宗教領袖與市井小民社會地位兩極化的社會裏,耶穌力排眾議,廣結善緣。他結交的朋友包括漁夫、文士、羅馬高官、小孩、稅吏、妓女等。他身體力行為「我們」這個概念,做了最好的詮釋。 路加福音裏有一個故事提到一位富翁有天決定宴席請客。宴客時間到了,他打發僕人去散發請帖,並回來向主人報告有幾個人RSVP。萬萬沒想到,富翁大發善舉,卻絲毫不被領情。所有被邀請的人,紛紛藉故無法赴約。 富翁一氣之下,再度差派僕人,吩咐他們「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路加14:21) 這份名單,放在二十一世紀的社會裏,可能包括大街上的流浪漢、銀行裏的辦事員、咖啡廳的服務小姐、醫院裏的護士和養老院的病患等。 等這些人成為座上賓之後,僕人跟主人報告,宴席上還有空位。富翁三度派僕人出去, 「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加14:23) 末了,主人還撂下一句重話,「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宴席。」(路加14:24) 當時的年代,在宗教領袖眼裡,他們自認為神的國度裏只有「我們」,沒有「他們」。壓跟沒有想到,因為自大與自義,斷絕了他們與神之間的關係。「他們」反而變成了「我們」; 而原來的「我們」,卻被排除在天國以外。 在基督的大家庭裏,「他們」應該是「我們」的一部份;「我們」裏應該包含「他們」。這個道理,是一位牧師朋友教我的。 六十歲的唐凱梭牧師,十幾年前便開始向無家可歸及吸毒犯傳福音。出生自夏威夷望族家庭的他,自從委身上帝後,便如使徒保羅一樣,視世間一切如糞土,而以傳福音為終身職志。 唐牧師的主日講道不太旁徵博引,也不講笑話。內容除了聖經還是聖經。可是字字珠璣,把信仰的道理講到人心裏去。他關懷的對象大都是社會的中下階層,或者一般人眼中所謂「扶不起的阿斗」。教會成員中不乏作姦犯科的強盜殺人犯,及從事性交易的女性工作者。 三年前的聖誕前夕,唐牧師誠心邀請我們到他家與教會一同過聖誕。我必須承認,赴約之前,心裡有番掙扎。一方面基於文化上的差異,另一方面,我捫心自問,實在沒辦法把「他們」看成是「我們」的一部份。 耶穌是我們的中保,凡事藉著祂,沒有難成的事。 那晚,當我一踏進唐牧師充滿歡笑聲的小屋時,我發覺自己深深的被這個家庭裏一股向心力所吸引。 一位風姿綽約的中年婦女笑容滿面地,拿著一杯飲料走過來跟我打招呼。她第一個問題便問我,「妳認識耶穌嗎?」(Do you know Jesus?) 這個問題如果早一年問我,我可能還支支晤晤地答不出來。但是那天晚上,我斬釘截鐵地告訴她,「當然,要不然我不會來這裡!」在這個時刻,什麼種族、國籍、文化、社會地位,都變得絲毫不重要。重要的是原本兩個素不相識,來自不同背景文化與社會階層的人,因著耶穌的緣故,生命有了連結與關係。 那晚,屋子裏坐滿了人。「他們」成了「我們」的一部份。 建築大師安藤忠雄建築代表作品之一「光之教堂」。 在清水混凝土牆上挖出十字架造型,利用陽光投影營造神聖的宗教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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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