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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5 12:05:57瀏覽2997|回應15|推薦15 | |
15日馬總統又再度重申: "對於這些聲音,馬總統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民眾對於個別司法案件的結果,或是階段性的結果有好惡,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但身為總統,一定要有非常明確的分際,「我不能夠干預司法個案,我不會聽不到民眾的聲音,我都聽到了,我也會把民眾聲音放在心上,但我絕對不能踰越我的職權去干預」。" 我只能說,我的天,還沒搞清楚狀況嗎! 當周占春判阿扁一干人等在二次金改案中無罪時,輿論嘩然,許多人對馬政府非常的不滿。 人人都清楚,總統干涉司法個案最要不得,這也是我們把民進黨踢下台的原因之一! 則,二次金改案判決不公所引發對政府不滿的問題,豈是馬總統念茲在茲的:人民要求馬總統干涉個案所致? 問題不在個案,在司法所代表的公義,已經不能夠被彰顯,這才是人民的不滿啊! 馬總統不斷的教育人民"總統不能干涉個案",豈不成了雞同鴨講?是哪一個要你去踰越你的職權了? 總統不能干涉個案,可總統可以主導,要求下屬進行司法改革。則周占春這種政治法官還能留在司法界,做出如此侮辱人民智慧的判決,豈不說明了司法尚有很大的改革空間? 那麼馬總統上任兩年多以來,領導司法官員進行司法改革了嗎?好,即便領導了,成效何在? 看到周占春的判決,只能說明司改沒有成效。 司改沒有成效,身為官兒們老闆的馬總統,難道沒有責任? 我們很清楚,舉凡軍事外交內政等大政方針,總統可以任命合適官員的方式來執行貫徹他的意志。換句話說,今天總統可以指示司法院長責成相關人員進行司法改革,而且還要按schedule走,豈容這些官兒們怠惰? 有沒有能力,有沒有把事放在心上,看結果就知道了。 可是,二次金改案一審判下來後,馬總統卻只能一再不斷澄清:總統絕不干預司法個案。 如此澄清不等於癈話一句麼? 總統還說:"他舉例,現在推動的廉政署組織法與法官法等立法工作,就是希望透過制度性改革減少缺失。總統說,法官法將建立一套司法官的退場機制,現在已列為優先法案。" 說的真好,可這優先法案兩年前怎麼不曾優先,非得出事了,才來優先?司法問題一直存在,振衰起蔽,防患於未然,不正是政府無可推拖的責任麼? 前朝固爛,接手的馬政府欲掃除陰霾固然不易,可兩年間該做能做的事也應略見成效,怎麼小民如我,一點感覺都沒有? 國家若要大治,法治必然要清明,這是重中之重,不能打馬虎眼,更不能顧左右而言它,以"不是我的錯"來一語帶過。 希望從今天起,馬總統能夠奮起疾行,歛及履及的干涉司法改革,別再提什麼總統不能干涉個案這種原則性問題,混淆規避所應負的責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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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